即火力小而缓。味厚滋补药宜文火久煎,以使药物气味能比较充分煎出,又不致因火力太猛而过度挥发丧失。
【介绍】:明代医生。兰溪县(今属浙江)人。精于医理,对请他治病的人,先贫后富,对贫穷病人赠药而不取报酬,对远道求医的贫穷病人还自始至终按日处方,丝毫不苟。
见《湖南药物志》。为苦芙之别名,详该条。
【生卒】:十二世纪【介绍】:南宋军人,兼通医学。于公余之暇将家藏医方及常用验方一千余首分类整理汇编,于淳熙五年(1178年)编成《杨氏家藏方》二十卷。
见《药材资料汇编》。即樟木。详该条。
三十六黄之一。《太平圣惠方》卷五十五:“火黄者,遍身如火色,两腑下有赤点子,状如粟米或如麦麸。其点子紫色多,黑色少者可治。黑色多,紫色少者难治。”《圣济总录》卷六十一:“病人先体热身赤,午后却凉,遍身
儿科五脏病证治之一。肺为娇脏,主气之宣发肃降。《育婴家秘》:“肺最居上,为脏腑之华盖,息之出入,气之升降,必由之路,故主气。”寒热伤肺,则气逆,为喘为咳。因于寒者,麻黄汤主之;因于热者,宜泻白散;肺热
见《卫生家宝产科备要》。即胞衣不下。详该条。
出《本草拾遗》。为扶芳藤之别名,详该条。
针刺前后的禁忌。《灵枢·终始》:“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