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外奇穴名。出《幼幼新书》。位于足底,当涌泉穴后1寸处。主治崩漏,头痛,眩晕,足底痛等。直刺0.3~0.5寸。艾炷灸3~5壮;或艾条灸5~15分钟。
法医学著作。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宋·宋慈撰。刊于1247年。原书10余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手臂痛痧》:“手臂有痧,攻及脏腑者为紧痧,不攻脏腑者为慢痧。慢痧之症,惟刺手臂,紧痧之症,兼服痧药。”参痧条。
见《圣济总录》卷一百五十。即月经不调。详该条。
病证名,出《本草纲目》,又名小儿唇紧、紧唇、紧唇疮、沈唇。指唇疮所致的口唇紧急,难于开合的症状。《诸病源候论》卷三十:“脾胃有热,气发于唇,则唇生疮,而重被风邪,寒湿之气搏于疮,则微肿湿烂,或冷或热,
见金匮要略编注条。
医著。三卷。著者不详。以朝医特有的“统”论述。第一卷为四象泛论,分述四象人之性格、爱好等;第二卷为病变,分述四象人之病理生理、养生预防等;第三卷为药方,按太少阴阳四象辨症论治。载方90个。1984年延
见《中国医学大辞典》。为猴枣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因食病猪肉而出现中毒症状者。《诸病源候论·食猪肉中毒候》:“凡猪肉本无毒,其野田间放,或食杂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则有毒。人食之则毒气攻藏,故令人吐利困闷不安。”参见食六畜肉中毒条。
即补肾阴。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