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攻伐已经虚弱的正气。出《素问·五常政大论》。故对于气血不足,机能衰退的虚证,不宜用泻法或攻法,以免重伤元气而加重病情。
同中气下陷。详该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翰林医官院,始置于政和年间,官阶从六品,系以原军器库使之官职改称者。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切脉指法。切脉者手指布置的方法。一般不论用左手或右手,均先以中指端按定病人寸口脉的关部(以掌后高骨处为准),继以食指端按于寸部,无名指端按于尺部。并根据患者的体长,相应调整三指的距离,高大者,指距稍宽
病名。轻粉系水银、白矾、食盐烧炼而成。因内服轻粉过量而出现中毒症状者。《本草纲目》卷九:“若服之过剂,或不得法,则毒气被蒸窜入经络筋骨,莫之能出,痰涎既去,血液耗亡,筋失所养,营卫不从,变为筋挛骨痛,
痿证之一。指痿证由内热所致者。见《医学纲目》卷十七。多因内热灼阴耗血,筋失濡养所致。症见身热骨蒸,筋骨痿软,不能步履等。治宜滋阴清热,补肝肾,强筋骨等。方用虎潜丸加减。
指素有出血病史或出血倾向的人。《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慄而振。”
《备急千金要方》卷十一方。竹沥一升,生姜、芍药各四分,大青叶、栀子仁、升麻、茯苓、麻黄、玄参、知母各三分,石膏、生葛根各八分。为粗末,水煎去渣,下竹沥更煎,分三次服。治肝实热,阳气伏邪热,喘逆闷恐,目
《内经》诊法对体表部位的划分。《素问·脉要精微论》:“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是对前臂内侧皮肤(尺肤)诊察部位的划分。上,指上段,即远端;竟,尽也。上竟上,是前臂远端上
【介绍】:见吴辰灿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