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鹤顶。见该条。
证名。见《外科证治全生集》卷一。泛指因疮毒邪盛正虚,或失治、误治,致使毒邪内攻,扰及心营所致。证见心中烦乱,神昏,或恶心欲呕等。相当于败血症或脓毒血症。治法参见疔疮走黄。
医论著作。清·程芝田撰。刊于1885年。全书共有医论12篇,包括五行、伤寒、温疫、痢疾、痘科及损伤等病证辨治要旨,强调“医宜通变”,随证处方,但又认为诸家之方总不出古方范围。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大叶金花草之别名,详该条。
宋代医疗福利设施。创立于1249年(淳祐九年),据载系专为收养被遗弃的婴幼儿。局内有药局,并为贫病者医治。
方书名。4卷。清·蒋杏桥编集。刊于1858年,卷1便易方及急救方;卷2介绍小儿痘、麻诸方为主;卷3诸痛方、外科方、诸伤方、妇人方;卷4《达生篇》举要,血、痰、嗽、喘及小儿方。全书选集大多为民间验方,少
下法之一。用峻烈泻水药攻逐水饮的方法。适用于腹水、胸胁积水等实证。常用如十枣汤等。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落弓痧》:“倏忽昏迷不醒,或痰喘不已,眼目上吊,形如小儿落弓之症。此暗痧难识,必须审脉辨症,的是痧毒,看其身体凉热,唇舌润燥如何,然后治之。”宜大黄丸;如痧气未尽,宜救苦丹加银花
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一种药物受到另一种药物的抑制,减低其毒性或功效,甚至完全丧失功效,称相畏。据文献记载有十九种药物相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
指皮肉出现蓝色紫斑的一种症状。《诸病源候论》卷四十九“小儿为风冷,乘其血脉,血得冷则结聚成核,其皮肉色如蓝,乃经久不歇,世谓之蓝注。”与紫癜相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