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出《医宗金鉴》卷六十七。由肝脾二经火毒而成。此证生于腋下,坚硬若钉头,痒且痛,色紫黑,身有寒热,四肢拘急,烦躁作呕,痛引半身。宜服麦灵丹、蟾酥丸之类汗之。余参见疔疮条。
十二经别之一。原称手太阳之正。《灵枢·经别》:“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在肩关节部从手太阳小肠经分出,进入腋窝,走向心脏,联系小肠。
【介绍】:见沈金鳌条。
病名。见《世医得效方》卷二。沙通痧。详痧条。
元、明、清代医官职称。明、清两代,院判的职位仅次于院使。元代于1322年(至治二年)设院判2人,官阶正五品。
见急救仙方条。
证名。见《经验医库》。指呕吐因脾胃虚弱所致者。《石室秘录》卷三:“胃吐出于脾虚。脾气不下行,自必上反而吐。补其脾气则胃气自安。”宜用附子理中汤等。
见《中药志》。为九香虫之别名,详该条。
止血法之一。是治疗因血热妄行而出血的方法。例如胃热吐血,血色鲜红,口干咽燥、唇舌绛红,苔黄,脉洪数,用茜草根、阿胶、黄芩、侧柏叶、生地、小蓟等。
①指肢体肌肉之间互相接触的缝隙或凹陷部位。大的缝隙处称谷,小的凹陷处称溪。《素问·气穴论》:“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②泛指经络穴位。谷,相当十二经脉循行所过的部位;溪,相当于穴位所在处。《素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