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拭口法、拭秽法。古人认为小儿初生,必须先以绢裹指,拭净口中秽液,“若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病”(《千金要方》)。历代医著均有类似的记载。在临床上婴儿开始呼吸前,应清除口咽内的粘液,亦可倒提婴
即房劳。详该条。
出《本草拾遗》。为合萌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醉鱼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红藤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证治准绳·杂病》:“痒若虫行证,非若常时小痒之轻,乃如虫行而痒不可忍也。为病不一,需验目上有无形证,决其病之进退。至如有障无障,皆有痒极之患。”详目痒条。
见《江苏药材志》。为木通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夏枯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香樟根之别名,详该条。
古人指绝经后再孕者。宋·薛轩《坤元是保》:“女子二七而阴道通,七七而阴道绝,绝而后育,是名野合,野合之子率多不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