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明·赵献可《邯郸遗稿》。指妊娠伤食作泻。多因孕后饮食不节,伤于脾胃,以致腹满嗳气,泻下酸臭。宜健脾消食导滞。用养胃汤加山楂、神曲、麦芽,或用保和丸。
见《广西中草药》。为大驳骨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外感病邪而出现黄疽症者。《景岳全书·杂证谟》:“表邪发黄,即伤寒证也凡伤寒汗不能透而风湿在表者有黄证,或表邪不解,自表传里而湿热郁于阳明者,亦有黄证。表邪未解者,必发热,身痛,脉浮,少汗,宜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积雪草之别名,详该条。
①见《上海常用中草药》。为马兰之别名。②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野菊之别名。③见《生草药性备要》。为蟛蜞菊之别名。各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6卷。原题明·李中梓辑注。撰年约1629年前后。内容分金石、果谷、草、木、菜、人、禽兽、虫鱼共8部,332种药,每种记述其性味、主治,并加按语。
常用外治法之一。出《外科精义》卷上。即以药煎汤,乘热湿敷、淋洗、浴渍或熏洗患部,以达治疗目的的之法。具有疏通腠理,调和血脉,祛邪消毒的作用。外科疮疡及骨伤多用之。如治疮疡初肿未溃的葱归溻肿汤;治诸疮已
见妇婴至宝条。
【生卒】:1069~1135【介绍】:宋代医生。字彦昭。祖籍饶州乐平(今江西乐平),后迁居湖州乌程(今浙江吴兴)。自幼体弱多病,读《难经》、《素问》,专心研究医学,以医术闻名江浙一带,尤擅长针灸。治疗
小儿的生长发育。《千金要方·序例第一》谓小儿“生后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应和人。百日任脉成,能自反复。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膑骨成,能独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