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清法条。
正骨器械。《世医得效方》卷十八:“肩胛上出臼……须用舂杵一枚,小凳一个。令患者立凳上,用杵撑在下出臼之处;或低,用物簟起;杵长则簟凳起。令一人把住手尾,拽去凳,一人把住舂杵,令一人助患人放身从上坐落,
痰证之一。指气火郁结,凝结胶固之痰症。又名郁痰、结痰、顽痰。《症因脉治》卷二:“老痰即结痰。”“顽痰坚结胶固,……即老痰。”《丹溪心法附余·痰》:“因火邪炎上,薰于上焦,肺气被郁,故其津液之随气而升者
见灵枢素问节要浅注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藜芦之别名,详该条。
出《本草拾遗》。为合萌之别名,详该条。
见清·赵楷《百草镜》。为马牙半支之别名,详该条。
十二经脉之一。出《灵枢·经水》。即足阳明胃经,见该条。
见脉诀条。
构成口腔的骨骼。如口盖骨、上牙床骨、下牙床骨等。详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