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药院都监
金代医官职称。为该院低等医官,位处同监之上、提点之下。参见御药院条。
金代医官职称。为该院低等医官,位处同监之上、提点之下。参见御药院条。
指疾病传变不传于所胜之脏,而是间隔一脏,传于其所生之脏。如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母子相传。《难经·五十三难》:“间藏者,传其子也。”按五行学说,间脏其气相生,虽病亦微。
见《证治准绳·幼科》集四。即十奇散,见该条。
【介绍】:见许逊条。
经穴别名。出《铜人腧穴针灸图经》。即漏谷。见该条。
见头临泣条。
即手第四指。又称小指次指。
证名。出《素问·生气通天论》。指稍劳即出汗。多因脾虚气弱,以致稍劳即汗出淋漓。治宜补中益气汤加减。
五液之一。即眼泪。见《素问·宣明五气篇》。为透明的水样液体,具有清洁和润泽眼珠的作用。若非因悲泣而流泪者,多属病态,常与肝经有关。
即大金花丸,见该条。
挛证之一。见《证治准绳·杂病》。详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