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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介绍】:晚清医家。字樵翁。浙江鄞县(宁波)人,长于眼科,撰《眼科易秘》4卷(1876年刻成),记眼科杂证,并附歌诀,又用八卦配两目以解释眼病。
病名。见《秘传眼科龙木论》。亦名小儿胎元内障。证见小儿“初生观物,转睛不快,至四五岁瞳人洁白,昏蒙不见,延至年高,无药可治,由胎中受热致损也”(《世医得效方》卷十六)。相当于今之先天性白内障。详圆翳内
经穴别名。出《针灸甲乙经》。即强间,见该条。
【介绍】:见刘璞条。
中药炮制法之一。把植物药烧至外部枯黑,里面焦黄为度,使药物一部分炭化,另一部分还能尝出原有的气味,即存性。烧存性是直接用火烧焦,另有炒存性是用间接的火炒焦,两者操作上有所不同。
药物学著作。南宋·张松撰约成书于1208~1224年间。此书早佚,仅存佚文60余条。据《宝庆本草折衷》载述此书梗概称:此书择取本草常用药,抄节性味、主治之要,合经注之文,统以成段。虽立言简要而亦有所补
温阳法之一。治疗肝肾虚寒引起的小腹疼痛,疝气等。常用当归、肉桂、小茴香、沉香、吴茱萸等,如暖肝煎(见《景岳全书》)。
古病名。疝的一种。《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牡疝在鬲下,上连肺,病得之内。”详疝条。
见隔姜灸条。
病证名。指瘀血所致的泄泻。《不居集·积瘀泄》:“内有积瘀,胸胁腹痛,泄下光亮如黑漆退光色者是也。”《医林改错》治泄泻日久不愈,或五更泄补肾无效,作瘀血治,用膈下逐瘀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