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庭私录
七卷,《外集》一卷。明吴鼎(约1531前后在世)撰。吴鼎,字维新,号泉亭,自号支离子,钱塘(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过庭私录》。本书为其仲子吴遵晦所录,故以“过庭”为名。凡七卷。所收皆散体文,末附赋骚古诗数首。外集皆为诗。其文有雅制,然亦有近于俗调之作,诗则更于诗。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七卷,《外集》一卷。明吴鼎(约1531前后在世)撰。吴鼎,字维新,号泉亭,自号支离子,钱塘(今属浙江)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官至广西布政司参议。著有《过庭私录》。本书为其仲子吴遵晦所录,故以“过庭”为名。凡七卷。所收皆散体文,末附赋骚古诗数首。外集皆为诗。其文有雅制,然亦有近于俗调之作,诗则更于诗。是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
四十二卷。清圣祖玄烨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命大学士张玉书(1642-1711)、陈廷敬(1639-1712)与翰林院官员共三十人合撰,历时六年,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成书,原名《字典》。其编纂
一卷。清林佶撰。林佶,字吉人,号鹿原,侯官(今福建闽侯县)人,生卒年不详。林氏康熙乙卯(1675)举人,直入武英殿任职,壬辰(1712)年康熙特赐他为进士,授为内阁中书之职。除著有《汉甘泉宫瓦记》外,
①八卷首一卷,清袁凤孙修,陈榕等纂。袁凤孙,嘉庆十八年(1813)任南充县知县。明嘉靖年间,豫章刘侯、石溪韩司马同声相应,毅然秉笔修志,然其本今已不存。嘉庆十八年,袁凤孙掌南充后,为修志乘,广为搜集,
三卷。明张位(详见《问奇集》)撰。元代以前研究《周易参同契》者,有彭晓、陈显微、陈致虚等道教丹家,也有朱熹、俞琰等学者名流。他们注解《参同契》,或分章、或不分章,或更改篇章次第,都各有所见,也各有传承
十卷、续谈 五卷。明陈师(详见《览古评语》条)撰。此书是陈师自永昌罢归,寓居僧舍时所作,因此以“禅寄”为名。此书成于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笔谈》十卷,分三十二类,并附以杂著数篇。《续谈》五卷
十二卷。清彭蕴章(1792-1862)撰。彭蕴章,字咏义,一字琮达,江苏长洲(今苏州)人。道光十五年进士。历任工部侍郎等职。咸丰元年(1851),任军机大臣上行走。四年,升工部尚书。曾协同军机大臣祁隽
四卷。《补遗》一卷。唐陆龟蒙(?-881)撰。陆龟蒙,字鲁望,号江湖散人、甫里先生、天随子,姑苏(今江苏苏州)人,曾为湖州、苏州从事。幼年聪悟,通达六经,善作文章,名震江左。与皮日休是诗友,二人酬唱之
一卷。后周沈重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沈重字德重,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市)人。其博览群书,善诗、礼及左氏春秋。初仕梁,为都官尚书,后被征入周。诏令讨论五经,并校定《钟律》,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十卷,首一卷。清方学成修,梁大鲲纂。方学成,字武工,江南旌德人,举人。雍正八年(1730)任夏津县知县。梁大鲲,邑人,进士。夏津县志创修于明。然自清康熙十二年(1673)重修后,未再续修。方学成任县令
五十一种,八十五卷。清赵绍祖(1752-1833)编。赵绍祖字绳伯,号琴士,安微泾县人。精于史学,著作有《通鉴注商》、《新旧唐书互证》、《金石文钞》等。丛书收其乡贤著作五十一种,其中理学著作最多,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