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夏赎金释文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①一卷,清章芝撰。章芝字非灵,泾县人。全书原共四册,首册有图有说,其余三册则逐卦诠释。其同乡赵绍祖认为首册错综互变之义,诚有诸儒所未备者。故首先刊印,取名《管窥》。实际上章氏之说,前人皆有论述,故难免
十卷。旧题唐冯贽撰。冯贽,不知何许人。此书《新唐志》、《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均不载。《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宋史·艺文志》始载之,作《云仙散录》。《四库全书总目》考二者为一书。关于作者
二十四卷。清凌树屏(约1754年前后在世)撰。凌树屏字保釐,号缄亭,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生卒年均不详。约1754年前后在世。乾隆四年(1739)进士,官凤县知县,调咸阳,后改补嘉兴府教授。树屏工诗赋
二卷。晋袁准撰。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清马国翰辑。袁准有《丧服经传注》,已著录。《隋书·经籍志》儒家,《袁子正论》十九卷。《旧唐书·经籍志》作二十卷,或并其目以计之。严可均认为此书是在魏时所作。《魏志》
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烨烨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萃崩。
一卷。原书无撰人名,且散佚已久,今本为清洪颐煊从群书中辑成。颐煊字筠轩,浙江临海人。为孙星衍门人,精研经史,著有《读书丛录》、《礼记官室答问》、《诸史考异》等书。《郑玄别传》开首即记郑康成以永建二年(
一卷。明陈于陛(生卒年不详)撰。陈于陛字元忠,南充(四川省南充市北)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万历初以翰林院编修参预编纂世宗、穆宗两朝实录,累迁礼部尚书,领詹事府事。于陛少从父习国家故实。为史官,
二十卷。清耿埰撰。埰字锡公,河南襄城(今河南襄城)人。是书卷首有高玢序及例言。大旨认为四书宜遵《朱子章句集注》,但他书发明注理者,义多旁出,不必尽合集注原意。大凡朱子注书不拘一例,有断论者,有推原者,
一卷。清徐根、徐彦林、徐椽等撰,所述为其父徐玉举事迹。玉举字青霞,江苏甘泉(今江都)人。嘉庆十八年(1813年)举人,纳赀为刑部员外郎,升郎中,后以病归里。此书有道光年间刊本。
不分卷。清王文源(详见《春秋世族辑略》)撰。该书撰成于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未及刊行,后因鸦片战争之乱而散失。道光二十四年陈世珍于书肆中购得《春秋世族辑略》及该书,付梓刊行。该书不分卷,按《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