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治准绳》。
一卷。清吴荣光(1773-1843)自撰。荣光字伯荣,号荷屋,广东南海人,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历任编修,福建按察使,贵州布政使,湖南巡抚等官。善书画,兼治金石,著有《筠清馆金石志》、《帖镜》、
四卷。琐记一卷 清翁方纲撰。翁方纲,详见《两汉金石记》条。本书为翁方纲晚年所作。书中著录新罗、百济、高丽等海东诸国自中原陈、唐至明以来石刻。第一卷,陈、唐;第二卷,唐、后梁、后周;第三卷后晋、辽、金、
八卷。清张裕钊(1823-1894)撰。查燕绪编。张裕钊字濂卿,一字廉卿。湖北武昌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举人,官至内阁中书,历主江宁、湖北、直隶、陕西各书院。善作散文,工古文,书法亦佳,讲学于武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一卷。南宋郑樵编,收在他所著的《通志》内,故全称为《通志·七音略》。郑樵生平见“尔雅注”。《七音略》据郑樵序文说是参考《七音韵鉴》编成的,《七音韵鉴》的作者已无考,可能与《韵镜》同出一源。《七音略》与
七卷。清吴懋清(详见《毛诗复古录》)撰。此书成于道光癸卯(1831)年。时吴氏年已七十。卷首自序述其治诗大旨,经文则并列诸家,据《尔雅》以订其误,古通者听之,异义者存之,其序苟有一字可存则据古籍衍成之
八卷。明周复俊(1496-1574)撰。周复俊生平详见《东吴名贤集》条。是集又名《六梅馆集》。凡八卷。诗三卷、杂文五卷。为其孙周玄暐所编。集中之诗皆有杨慎评语。据集后周玄暐跋称:“盖慎戍云南之时,与复
三十二卷。明邵经邦(?-1558)撰。邵经邦,字仲德,仁和(今浙江杭县)人。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官至刑部员外郎。以论劾张孚敬下狱谪戍。经邦以讲学自任,尝采古今论学语,编为《宏道录》。又删掇诸史
一卷。清许英撰。许英,生卒年不详,字梅村,浙江钱塘(今杭州)人,许峻山之女,嘉兴沈光春之妻。清代画家。善画山水、花卉、人物,人赞其“笔极精到,而又苍秀”。此书刊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附于其夫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