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信炮章程
满汉各一卷。清提督九门步军统领原稿。乾隆间修订。是书主要记载雍正三年(1725)所立章程。书中还将划定八旗各军所守辖的区域具体注明。是书为清朝京城防卫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其汉文本多有脱误,可用满文本补正。另外书中所提到京中诸多地名,与《八旗通志》、《日下旧闻考》等书中用字各有异同,也可互为参证。有原稿本。
满汉各一卷。清提督九门步军统领原稿。乾隆间修订。是书主要记载雍正三年(1725)所立章程。书中还将划定八旗各军所守辖的区域具体注明。是书为清朝京城防卫情况提供了诸多资料。其汉文本多有脱误,可用满文本补正。另外书中所提到京中诸多地名,与《八旗通志》、《日下旧闻考》等书中用字各有异同,也可互为参证。有原稿本。
一百零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南河成案续编》清刻本,共一百零六卷,为续《南河成案》而编成。《南河成案》录取之案牍,止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而此书则起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与前书正好相继。卷首
①七卷。清苏本眉修,王体言纂。苏本眉字剑浦,山东济南人,顺治初年由平阳府通判署闻喜县知县。王体言,邑人。按闻喜晋为宗邑,自董孤操觚以来,山川土田,风习物采,无不以望国著。其间人物文献之盛兴,亦非他邑可
六卷,清黄维清撰。黄维清,广东梅县人,生卒及生平事迹不详。这本书是在十三经注疏及清儒经说中未妥贴者的基础上进行的,单以俞樾的言论为主。俞樾的学说散见于所著的群书之中,而以《茶香室经说》为准。诸条大多引
六卷。清黄宗羲(1610-1695)撰。宗羲字太冲,号黎洲,浙江余姚人。明御史黄尊素之子。康熙初年,荐修《明史》,以年老多病辞。此书自序云:《易》广大无所不备,从九流百家借鉴精义以推行其说,而《易》之
八卷。清张芾(1814~1862)撰。张芾字黼侯,号小浦,陕西泾阳人。道光士。道光二十五年(1845),任工部侍郎。咸丰二年(1852)授江西巡抚。次年,奉命守九江。太平军攻占九江后,革职留任,退往南
八卷。清吴兆骞(1631-1684)撰。吴兆骞,字汉槎,吴江(今江苏苏州)人。少有隽才,与彭师度、陈维崧有“江左三凤凰”之称。顺治十四年(1657)举乡试。遭科场案而流放宁古塔,在塞外生活长达二十三年
见《亢仓子》。
一卷。无名氏撰。是书不主经传之说,也不从他本分章。只就有“子曰”及“故”字为断,无“子曰”及“故”字者则就有结证处为断。书共分二十二章,又分为四段。首章总提,引诗一证,为第一段。二三四五章即申念祖修德
一卷。清洪颐煊(1765-1833)辑。颐煊字旌贤,号筠轩,晚号倦舫老人,洪震煊兄,浙江临海人,经学家。嘉庆辛酉(1801)拔贡。少时刻志力学,一生勤研经史。嘉庆时客孙星衍粮道署,读平津馆藏碑;阮元督
一卷。辑佚书,晋孙盛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孙盛字安国,太原中都(今山西太原一带)人,为桓温参军,官至秘书监,加给事中。其事见于《晋书》本传。一生著述宏富,《三国志》注中之《晋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