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明吴兆璧(约1628年前后在世)撰。吴兆璧,字文焕,一字子谷,号丰麓。江西金溪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三年(1615)、天启元年(1621)两中副榜,卒不第。以廪贡生官连州学正。此集皆所著杂文。
三十二卷。《续稿》三卷。清冯煦(1843-1927)撰。冯煦,字梦华,号蒿庵,晚年自称蒿隐公,江苏丹徒(今镇江)人。光绪进士,授编修,官至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抚。任安徽巡抚间,上书清廷请用尊主庇民
三十三卷。(前集十五卷、后集十二卷、别集六卷。)未著明编者。本书选取冠、婚、丧、祭、乡饮酒、士相见等《仪礼》的六礼,综合诸家论述及朝鲜近俗,辨析疑难,以实用为目的撰成此书。书分前、后、别集。前集、后集
十卷,首一卷。清黄丽中修,于如川纂。黄丽中字锦江,江苏如阜人,监生出身,光绪五年(1879)任栖霞知县。于如川,邑训导。考《栖霞县志》自乾隆十九年(1754)知县卫苌重修后,距其时已一百余年未修志了。
四卷。(又名《吴中十子诗钞》、《林屋吟》、《清吴中十子合集》)。张滋兰选编,任兆麟、心斋居士任文田阅定。张滋兰,生平不详。此书有乾隆五十四年(1789)刊本。是汇集吴中十女士十二种作品编辑而成的,主要
十五卷。清代窦克勤(1653-1708)撰。窦克勤字敏修,号敬庵,柘城(今河南柘城)人,康熙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倡导程朱理学,著有《孝经闸义》、《事规庸言》、《泌阳学条规》、《寻乐堂家规》等书。此书
十五卷。元唐惟明编辑。惟明曾官御史台掾史。成书于至正十二年(1352)。主要记载顺帝至元二年(1336)至至正十二年御史的典章制度,可与《宪台通纪》相互参照,考察元代的监察机构。此外,是书对元代后期的
八卷。清张用天(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张用天字用六,号诚庵,娄县(今江苏昆山)人,生卒年均不详。本集刻于乾隆甲子(1744),用天作序。其诗气体匀整,而捶字往往未坚,句法亦多沿袭。该书《四库全书总
一卷。清代丁泰(生卒年不详)撰。丁泰字履叔,平湖(今浙江省北部)人。此书主要内容为杂论与考证经义,自《周易》到《孟子》仅有二十节,但说经部分不盲从于旧注,较为实事求是。书中还引了许多清代儒家学者的驳论
不分卷。明杨松龄撰。首有松龄自序。是书专论相题为文之法。先有人就宋羽皇所辑《原始录》,刊其评语,名为《题炬》,杨松龄因此扩广,故名为《广炬订》。书中取近代说书诸家,删其繁冗,采其精要,间出己见,以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