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纪》条)撰。此书只一卷,首有陈继儒自撰小引,其中云:“吾家於陵,及华山处士,世有隐德。余辈胶粘五浊,羁锁一生,每忆少年青松白石之盟,何止浩叹息丁酉始得筑婉娈草堂于二陆遗址
一卷。后魏刘芳(453-513)撰,清王谟辑。刘芳字伯文,彭城(今江苏徐州)人。汉楚元王刘交之后。始为主客郎,拜中书博士,中书侍郎,迁太子庶子兼员外散骑常侍,国子祭酒,侍中,太常卿。卒赠镇东将军、徐州
十八卷,之首一卷。清凌寿柏修,叶道源纂。凌寿柏,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监生出身,光绪九年(1884)任候补知府知菏泽县事。叶道源,宿迁人,举人出身。光绪九年,凌寿柏掌菏泽县,下车后检阅邑乘,见菏泽县志
四卷。清世宗敕撰。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1735),是清朝定鼎北京后的第三代皇帝。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案,即曾静反清事件。次年,清世宗在处理此案之后刊布了《大
三十五卷。清宋弼(生卒年不详)编。弼字仲良,德州(今山东德州市)人,乾隆十年(1745)进士。官至甘肃按察使。辑有《山左明诗钞》。此集凡三十五卷。为宋弼所辑明代山东一省之诗,所录诗人共四百三十一家。其
十五卷。清孙诒让(1848-1908)撰。诒让一生著述颇富,曾著《周礼正义》、《墨子间诂》、《契文举例》、《名原》、《古籀馀论》、《尚书骈枝》、《周书斟补》等。《墨子间诂》是孙诒让在前代及同辈十余位清
八卷。明梅鼎祚(1549-1615)编。生平见《才鬼记》。梅鼎祚仿冯惟讷《古诗纪》之意,辑陈、隋以前之文,编为《文纪》,此为其终。南北至隋一统,凡齐、周之故老,梁、陈之旧臣,咸荟粹一朝,成文章之总汇。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
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兹东郊,敬哉!昔周公师保万民,民怀其德。往慎乃司,兹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训,惟民其义。“我闻曰:至治
一卷。清袁仁林撰。仁林字振千,陕西三原人。其人出处无可考。据其自序云书于东渠小学,其后王氏跋云《虚字之说》,吾师振千先生,为予小子辈说书而作,则袁氏为教师,此书为方便教学而作也。书前有康熙四十九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