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义致用说
一卷。清秦东来撰。秦东来字旭堂。寿阳人。作者认为,专言理而最切于用者,当首推六十四卦之大象。因此书中于每卦之后都有一“以”字,即用的意思。使用这个用字的人,或者是先王大人,或者是后与士,而更多的是君子。借以指示后人于周易皆可用之。书中循文演义、明白晓畅,但往往有牵强附会之嫌。如用“师”卦的“容民畜众”比附井田之法等。有同治刊本。
一卷。清秦东来撰。秦东来字旭堂。寿阳人。作者认为,专言理而最切于用者,当首推六十四卦之大象。因此书中于每卦之后都有一“以”字,即用的意思。使用这个用字的人,或者是先王大人,或者是后与士,而更多的是君子。借以指示后人于周易皆可用之。书中循文演义、明白晓畅,但往往有牵强附会之嫌。如用“师”卦的“容民畜众”比附井田之法等。有同治刊本。
二卷。清杭世骏(详见《汉书蒙拾》)撰。《后汉书蒙拾》是把范晔的《后汉书》和司马彪的《续汉书》各志中新颖的字句,分条摘出;而把原文及注说附录载出。体例与《汉书蒙拾》完全一样。篇首有杭世骏的自序。有《道古
八卷。清尤怡(详见《伤寒贯珠集》)撰。尤氏为补充《金匮心典》之不足,参照诸家之说,结合个人心得撰成此书。全书十八万四千字。卷一为中风、湿症、瘟疫;卷二为痰饮、饮食、血症;卷三为噎膈、虚劳、发热、恶寒、
三十八卷。明王守仁(1472-1529)撰。王守仁,字伯字,自号阳明子,浙江余姚人。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刑部主事,改兵部,因忤刘瑾,杖阙下,谪贵州龙场驿丞,起为南刑部主事,累官至南兵部尚书、
一卷。不著撰人。《六离合释法式》一书,明清藏经都附于明普泰所著的《八识规矩补注》之后,虽称补注,但名实不符,只有正文,却不见有什么作者补注。考其内容及文笔风格,“其文不类初唐人之作”。也与玄奘所学法派
二卷。清刘青芝撰。青芝字芳草,襄阳(今河南襄城)人,生卒年不详。雍正丁未进士,选庶吉士,未散馆卒。该书卷首有雍正辛亥作者自识,其书大旨尊诗序,兼取毛传郑笺及苏辙诗传,而驳朱熹诗集传。书中多引旧说,凡所
四卷。元方回(1227-1307)撰。是编取《文选》所录颜延之、鲍照、谢灵运、谢惠连、谢朓之诗并以次各为评论,评谢灵运诗,多取其能作理语者,又好评一字为名眼,仍不脱宋人旧俗。对其他人之诗的评论,不象《
四卷,明王志坚(1576-1633)撰。王志坚,昆山(今属江苏)人,字弱生,又字淑士、闻修,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迁贵州提学佥事,不赴。崇祯四年(1631)再以佥事督湖广学政
四卷。清周蕙田(生卒年不详)撰。蕙田字蓉裳,玉峰人,生平不可考。著有《五经揭要》。是编为《五经揭要》之一。据《五经揭要》沈初序,知是编成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全书凡四卷,分上下两格,上格备录章旨
一百零二卷。清曾廉(1857-?)撰。廉字伯隅,湖南黔阳人。光绪举人。曾在家乡办爱莲书院。政治上反对戊戌变法。此书以《元史新编》为蓝本,讲究所谓“春秋之义”,认为文义可以错而歧,是非不可曲而淆。计本纪
十卷。清王心敬撰。王心敬详《丰川易说》条。此书是王心敬在江汉书院讲学时讲论四书之作,由其子王功记录刊行,所以每条皆称“家君曰”。此书原收入《丰川全集》之中,《四库提要》将其择出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