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诏制
八卷。明霍韬编。霍韬字渭先,始号兀厓,南海人,正德进士。世宗即位后,除职方主事。大礼仪起后,霍韬测知帝意,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因此累官礼部尚书。霍韬学博才高,先后多所建白,亦颇涉国家大计,著有《诗经解》、《象山学辨》、《程朱训释》、《渭厓集》、《西汉笔评》、《渭崖家训》等。此书记载明代诏制,始于洪武元年(1368),终于嘉靖十八年(1539),大抵都是典礼具文,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史料价值亦不高。《四库全书》载天一阁藏本。
八卷。明霍韬编。霍韬字渭先,始号兀厓,南海人,正德进士。世宗即位后,除职方主事。大礼仪起后,霍韬测知帝意,对毛澄等人大加批驳,因此累官礼部尚书。霍韬学博才高,先后多所建白,亦颇涉国家大计,著有《诗经解》、《象山学辨》、《程朱训释》、《渭厓集》、《西汉笔评》、《渭崖家训》等。此书记载明代诏制,始于洪武元年(1368),终于嘉靖十八年(1539),大抵都是典礼具文,不足以考一代之政令,史料价值亦不高。《四库全书》载天一阁藏本。
一卷。清归真道人(生卒年不详)撰。归真道人姓陈氏,自号归真道人,正黄旗满洲人,陈芸窗之女,镶兰旗满洲内阁中书赫舍星氏巴尼浑之妻。此书前有英和、毓华所作序言,李廷均、张旭、蒋氏之女等及其子明昕所写题词。
十四卷。清郑锡鸿、江瑞采修,王尔植等纂。郑锡鸿,光绪八年(1882)任蓬莱县知县。江瑞采字黼文,安徽歙县人,曾任蓬莱县知县。王尔植,邑人。光绪初年,登州知府贾瑚修纂府志,命所属各邑,重辑新志,以资采择
二卷。清蓝鼎元(详见《平台纪略》)撰。记述从唐房玄龄、杜如晦到五代王朴36人事迹,并各缀以断论。蓝鼎元曾拟修《宋史》,而以此为试笔,故名。《四库全书》列于存目。
十三卷。明周廷用(约1526年前后在世)撰。周廷用,字子贤。明代诗文作家。华容(今属湖南)人。生卒年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除宜黄知县,征授御史。出为福建佥事,进参议,历四川副使、江西按察使。
十五卷。清冯安澜修,崔钟淦纂。冯安澜,浙江山阴人。光绪初年任乡宁知县。该志始修于安澜,稿初具,安澜去职,李义铭继任知县,遂重新删补,光绪七年(1881)告成。《续修乡宁县志》光绪七年刻本。该志全盘承袭
一卷,附录一卷。清梅志暹编辑,俞大彰重编。梅志暹,重阳庵羽士。此编无目录,内容为:序、庵图、梅像、俞像。集:首采临安杭州各志、庵记、亭记、天医宫记、八咏诗序与事迹,引列诗十三家。附刻目次为:贞自斋赋、
一卷。清汤志伊撰。汤志伊字不详,陕西咸宁县(今陕西长安)人。志伊博学能文,精于考据,对经学喜崇宋人之说,曾对《四书外注》的诸先儒,考其生平事迹,名为《四书外注先儒考》,其精博详考,不亚于当时江右的汉学
四卷。清吴淇(1615-1675)编。吴淇字伯其,号冉渠,雎州(今安徽宿县北部)人。是集凡四卷。为吴淇任浔州推官时,杂采其土人歌谣,又附猺、狼、僮歌数种,汇为一编而成。其云续九者,屈原有九章、九歌,拟
不分卷。清李友洙撰。友洙,海昌(今浙江海宁)人。该书对董仲舒《春秋繁露》一书中的《求雨篇》和《止雨篇》详加考订,广征前人之说及诸书所引的文字,订正了其中的一些文字讹夺。有清乾隆戊戌(1778)刊本。
三卷。宋释惠洪(1071-1128)撰。生平见《冷斋夜话》条。是书继承了晚唐五代妄定格法的讲诗之风,标立诗法、句法、韵法多种,并分别列举唐宋诗人的诗句为式。如论杜甫《寒食对月诗》为“偷春格”,谓黄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