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
十卷。清黄丕烈撰。此为江阴缪荃孙、苏州章钰(1865-1937)、仁和吴昌绶等人辑本。缪氏从乌程张氏、刘氏,松江韩氏、海盐张氏诸处得其未藏者,编纂而成。分列四库,对其流传情况详注于各书之下,另附《刻书
一卷。南朝宋周续之(377-423)撰。清马国翰辑。续之字道祖,雁门广武(今山西代县)人。《宋书》、《南史》有传。续之八岁丧母,哀戚过于成人。豫章太守范宁于郡立学,招集生徒,续之年十二,诣宁受业。数年
一卷。清章学诚撰。此书是作者在阅读唐、宋、明人文集时,随笔记录其中主要史事而成的札记,以供查检引用。作者在札记中直接摘录的大约一百一十余种原文前后,没有案语和论述,但总集及后半部分涉及唐宋短文、清代儒
一卷。清陶越撰。陶越,字艾村,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此书是其祖父随手散记。皆录天启、崇祯两朝遗事,见闻最真实。郡志中有不载或载而不详的,诠次,以续桑梓旧闻。此本为海宁县管廷芬手抄本。
见《针灸大全》。
见《航澥遗闻》。
一卷。南朝宋东阳无疑撰。《隋志》载东阳无疑为散骑侍郎,鲁迅亦谓“宋散骑侍郎东阳无疑有《齐谐记》七卷”。其生平事迹不详。《庄子·逍遥游》云:“齐谐者,志怪者也。”该书即取题于此。为志怪小说集,所记为神鬼
八卷。明李默(?-1556)撰。李默,字时言,瓯宁(今福建建瓯)人。生卒不详。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累迁翰林学士。后为赵文华所构下狱,庾死。万历时追谥文愍。著有《建阳人物传》等。是集收文五卷,诗
一卷。清范尔梅撰。此书亦是范氏的读书札记之一种。此书首论河洛,认为河洛四位之相合,与羲卦四象之相合,其数历历不爽,因而圣人因图书而作易;其次考订先天卦变,认为京氏之八卦分宫次序乃后天之卦变,因改定八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