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卷数,明吴宏基撰。宏基字柏持,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史拾载补》选取《史记》八书及《儒林》、《循吏》、《游侠》、《酷吏》、《滑稽》、《日者》、《龟策》、《货殖》、《匈奴》、《西南夷》、《大宛》共
十九卷。清刘琴撰。刘琴字松雪,任丘(今河北任丘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至顺义县教谕。该书乃作者自雍正五年(1727)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积三十年之功而成,因其成于顺义县,
①三卷。明逯中立(生卒年不详)撰。中立字与权,号确斋,聊城(今山东聊城)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由行人擢给事中,后以直言被贬为陕西按察使司知事。《明史》有本传。此书当时由于编次不当,与《两垣奏
一卷。明吴崇节(约1579前后在世)撰。吴崇节,字介甫,江西弋阳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三年(1564)进士,官武冈知县,罢归。著有《古史要评》。是集乃其为湖南武冈县知县罢归后所作。前有《狎鸥亭赋》及
一卷。无名氏撰。清马国翰编辑。是书隋志载齐永明三年东宫讲,永明中诸王讲及贺赐讲议《孝经义疏》各一卷。考《南齐书·文惠太子传》:“永明三年,于崇正殿讲孝经,少傅王俭以摘句令太仆周颙撰为义疏。五年冬,太子
二卷。清代王锬撰。王锬字长颖,应昌(今属内蒙)人,官至上海知县,著有《欲从录》、《宗谱纂要》等书。此书属于札记类,是作者仿照诸儒语录随笔札记而成。观点没有超出前人的论述,主要内容涉及儒学中“理”、“气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①十二卷。明吕兆祥(生卒不详)撰。吕兆祥,吕元善之子,明末海盐(今浙江省海盐县)人。生平仕履不详。著有《陋卷志》、《东野志》等。《宗圣志》记载有关曾子事迹。曾子祠墓在山东嘉祥县,其历代崇祀本末记载不详
一卷。清范泰恒(生卒年不详)撰。泰恒字无崖,籍署河内(今河南沁阳),乾隆十年进士,官崇义知县。除本书外,还有《燕川集》十四卷,《燕川诗集》一卷。泰恒本书大体上是以文体论经,认为古文《尚书》是伪书,其根
一卷,汉徐乐(生卒年不详)撰。徐乐,燕郡无终(今属北京市)人。他曾上书言事物,被任命郎中。在《汉书·艺文志》纵横家类中有《徐乐》一篇,有人怀疑即其土崩瓦解一书。有人称《徐乐书》观万化之原,锁未形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