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二卷。清王定柱(详见《大学臆古》)撰是书首叙钦定《礼记义疏》御案一则,认为在朱子《章句》外,郑注孔疏,都不可废。次为自序,认为《章句》以后,鸿儒代兴,拾遗补缺,新机逐引,不可尽灭。是书分章或从郑孔,或
六卷。宋朱长文(生平详见《吴郡图经续记》)撰。此书专述琴典。前五卷记自古以来通琴理者共一百四十六人,附见者九人。上述每人各举其主要事迹。第五卷又分十一篇,一为“莹律”,二为“释弦”,三为“明度”,四为
四十二卷。清王筠(详见《说文系传校录》)撰。九种有《禹贡正字》一卷、《毛诗重言》一卷、《夏小正正义》一卷、《四书说略》四卷、《说文系传校录》三十卷、《毛诗双声叠韵说》一卷、《教童子法》一卷、《菉友蛾术
二卷。明林茂槐(生卒年不详)撰,茂槐字稚虚,福清(今属福建)人。万历乙未(1596年)进士,官至吏部郎中。是为辨别字音之作。共分四十四类,其例有八:(1)字有异音而读讹者,(2)偏旁讹者,(3)假借通
一卷。清黄富民(1796-?)编。富民事迹不详,为谱主之子。谱主黄钺(1750-1841),字左田,一字左君,晚号盲左,又号壹斋,安徽当涂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进士。历任户部主事、侍讲学士、内
二卷。明程至善撰。程至善,字于止,休宁(今安徽休宁县西)人,著有《史砭》。此书记载起于三皇,迄于宋代。大多都是论两汉时代,其余朝代则较少。书中很多部份都是迂阔之论调,但偶有新意。例如岳飞得金牌之召,当
见《春秋列国志传》。
二卷。明谢杲撰。杲字青门,福建人。该书记闽中节义之士。凡明代事皆称昭代,或我兵我朝等。惟次序不明,且间有残缺。推其大旨,盖以城守之臣为上,死难之士次之,隐逸逃禅之士又次之,武臣为末。后有跋盛赞谢杲著书
四卷。清江永(详见《周礼疑义举要》)撰。此书前三卷为考辨《春秋》经传之地理,第四卷则是为《春秋传说汇纂》一书中之《王朝列国兴废说》的地理考证加注。此书按经传秩序,对山、川、国、邑地名随文加以辨析,且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