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文集》十二卷。明程可中撰。程可中,字仲权,安徽休宁人。生卒年不详。是集每体为一卷,每卷不过数页。其六言律、七言排律及赋、颂诸体,甚至以一首为一卷。编次殊为繁碎,创新处亦不多。四库已存目。
① 不分卷。清马俊良撰。书首有马俊良序,序云:“既辑《禹贡注》,乃绘《锥指》原图,摘系其说于各图之后,间附案语,以疏通之。”今观此书,各图中间引史志以及诸家之说为证,图后则未如马氏序中所言“摘系其说”
五卷。德国花之安(详见《德国学校略论》)撰。这是花之安费时五年而得的传教专著。“自西徂东”,意为耶稣教起源于中东一带,后传入西欧各国,而现在又从西方传入东方的中国,故以此为书名。全书五卷,分为仁、义、
① 一卷。明孙珏辑。谓或齐诗授受之遗。所辑共计十二条,没有注明出处。现据考证,首条“阳本为雄”等二十五字,引见《太平御览》,“雄雌俱行”等二十四字,引见《广雅·释天音义》,“惟上天下地”等八字,引见《
二卷。清徐端撰。徐端字肇之,详见《安澜纪要》条。徐端自河防丞,后晋守淮安,再迁徐州道,不二年则总督河道。二十年中,勤于政事。公余之暇,手辑此篇,以述治河之要。光绪十四年(1888)刻印,共二卷。其所纪
十二卷。明张振渊撰。振渊字彦陵,仁和(今浙江余杭)人。此编以程颐《易传》、朱熹《本义》为宗,凡诸儒说理可以互相参证处,也旁采并存,标为四例。与《本义》相左但理有阐发处,称“附异”。其互有异同,但与传义
十四卷。清钱坫(1741-1806)撰。钱坫字献之,号十兰,又号篆秋,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副榜贡生,官乾州州判。对地理和文字学钻研颇深,善篆书,宗李斯,取法李阳冰,沈着苍劲。
四十八卷。清鄂尔泰等奉旨撰。1748年钦定《三礼义疏》第二部。此书诠释七例:“正义”、“辨正”、“通论”、“余论”、“存疑”、“存异”、“总论”,与《钦定周官义疏》同。分经文四十卷,冠以《纲领》、《释
熹平石经《周易》残字,汉时原刻,近世从洛阳出土,是所有出土熹平石经中规模最大,存字最多的一块。出土时石即中断为二。上石最初归文氏,后来归合肥李氏。下石归陕西于氏。此书是未归文氏、于氏之前的拓本。字刻在
四卷。清米澍(生卒年不详)辑。米澍,为宋米芾之二十世孙。米氏祠堂宋时初建,后毁于明代兵灾,清康熙癸酉(1693)时重建。后米澍重又增修时,当地郡守将所珍藏的先祖遗迹,都交给米澍,让他临刻并公诸于市,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