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义补说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清蔡绍江撰。蔡绍江字伯澄。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历官刑部郎中。此书是蔡绍江奉父之命对朱熹《周易本义》所作的补注。因此其书体例为经文之下先列本义之注,蔡氏补说则低一格附于朱注之后。此书有许多精彩之论,如“剥床以足”未注不言足象,而蔡氏则增补说“剥自下始,故日床足”,从而使文义顿明,而有些补注则补朱注所未备,如“虎视眈眈”中解释虎象“艮为虎”等。但也有错误的地方,不合传旨,与传义有违、违背象意之处屡有出现。有道光年间刻本。
五卷。明方仕(生卒年不详)撰。方仕字伯行,宁波(今属浙江)人。此书以汉碑隶书分四声编次,完全抄袭宋娄机《汉隶字源》。只是变其一二三四等目,以《千字文》“天地元黄”诸字编排。体例简陋,摹刻拙劣,多失本形
二卷。清倪上述撰。倪上述的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尊信《古文尚书》,只是对梅赜本伪《古文尚书》不满。倪上述在其自序中认为,梅本的篇章字句之间。尚待辨正。此外,倪上述还认为姚方兴所得《舜典》二十八字,一
四卷。不著撰人姓名。其书分叙吏、叙户、叙礼、叙经。书目似不全,六曹只列其三,四部又只列其一。似未完之书。
二十三卷。明林弼撰。林弼,字元凯,福建龙溪(今龙海)人,生卒年不详。元至正八年(1348)进士。为漳州路(今福建龙溪)知事。明初以儒士修礼乐书,授吏部主事。官登州(今山东蓬莱)知府。林弼尝与王廉同使安
不分卷。清黄奭(详见《汉学堂丛书》)辑。该书是《春秋纬》之一,又名《春秋纬演孔图》,系为推演孔子之事而作。书中叙述孔子因获麟而作《春秋》,九月书成,端门受命,天降血书,中有作图制法之状,故名《演孔图》
二卷。北宋苏轼撰。苏轼生平事迹详见《东坡易传》。此书亦为读书笔记及所见所闻之记录,是《东坡志林》姊妹篇,体裁、宗旨皆相同。《四库全书总目》疑其书为“好事者集其杂帖为之,未必出轼之手著。如下卷杜甫诗一条
十九卷。宋熊禾撰。禾别有《勿轩集》,入四库别集类。是书首题《朱子章句集注》,建安后学熊禾标题。凡《大学》一卷,《中庸》缺,存《或问》一卷,《论语》十卷,《孟子》七卷。全书刻朱注,《大学》、《中庸》后有
一卷。明雷宸甫(生卒年不详),董其昌书石刻。雷宸甫,生平不详。据董香光自跋知其为青溪(今江苏南京一带)人。该石刻是雷宸甫从别处获得,后便专筑屋室贮藏。该石刻共包括三部分内容:前为董其昌缩临王羲之的《圣
十二卷。明顾应祥(1483-1565)撰。应祥字惟贤,号箬溪,长兴(今属浙江)人。弘治进士,历任饶州推官、滇南巡抚、刑部尚书等职。此书是其致仕后所作,当时他已八十二岁。书首自序云:“古今人物之贤否,政
一卷。清方东树(1772-1851)撰。方东树字植之,安徽桐城人,诸生。东树幼承家范,后从姚鼐学古文,四十以后不欲以诗文名世,专研义理,著有《汉学商兑》,以攻考据家之失。此书所考分陶渊明世系、不仕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