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精义
十二卷。清连斗山撰。斗山字叔度,河南许州(今河南许昌)人。是书第一卷为总目凡例,其中录圣制日知荟说十则,钦定周官总辨八条;第二、三卷为《天官冢宰》上、下;第四、五卷为《地官司徒》上、下;第六、七卷为《春官宗伯》上、下;第八、九卷为《夏官司马》上、下;第十、十一卷为《秋官司寇》上、下;第十二卷为《考工记》。此书名物多用郑(玄)、贾(公彦),义理则多采宋儒,程颐、张轼、陈祥道、叶时、易祓、王与之诸人之说,皆不略。有乾隆四十一年(1776)刊本。
十二卷。清连斗山撰。斗山字叔度,河南许州(今河南许昌)人。是书第一卷为总目凡例,其中录圣制日知荟说十则,钦定周官总辨八条;第二、三卷为《天官冢宰》上、下;第四、五卷为《地官司徒》上、下;第六、七卷为《春官宗伯》上、下;第八、九卷为《夏官司马》上、下;第十、十一卷为《秋官司寇》上、下;第十二卷为《考工记》。此书名物多用郑(玄)、贾(公彦),义理则多采宋儒,程颐、张轼、陈祥道、叶时、易祓、王与之诸人之说,皆不略。有乾隆四十一年(1776)刊本。
一卷。吴刘廞(生卒年不详)撰,有些史籍类书又写成刘钦、刘欣、刘歆撰,皆以形近而字误。关于作者的生平事迹,史书记载极略。《隋书·经籍志》杂家类云:“梁有《新义》十八卷,吴太子中庶子刘廞撰,亡。”新旧《唐
三十四卷,首三卷,清姜大定修,尹袭澍纂。姜大定,字可堂,安徽怀宁人,同治五年(1866)任安福县知县。尹袭澍,字雯轩,益阳人,举人,曾任安福县教谕。姜大定任县令后,取阅旧志,悉阙修已垂五十年,欲以续辑
七卷。清曾廷枚撰。廷枚(1734-1816)字升三,一字修吉,号香墅,南城(今江西南城县)人。年十六补县庠生,淡于仕进,学者奉为经师。工书法,精小学。尚著《奇字》、《事物类闻》、《说文引经字异》等。是
八卷。明谈迁撰。谈迁(1594-1657),浙江海宁人,原名以训,字观若,又字孺木。初为诸生。好审古今治乱,熟于掌故,后入史馆,潜心于明史研究,积数十年心血,著成《国榷》,又著《北游集》、《枣林集》。
一百二十卷。清盛康辑,盛宣怀编。此编为《皇朝经世文编》主要续书之一,继《皇朝经世文编》专收道光以来文献史料,所选文章自道光元年(1821)起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为止。辑者搜集官方文牍、诸家专集二
十卷。宋章安(生卒年不详)撰。章安,南宋时人,曾任登仕郎,撰有《宋徽宗道德真经解义》十卷。宋徽宗赵佶,曾作《御解道德真经》解《道德经》,章安撰此书的要旨是阐释宋徽宗之解。此书卷首有章安自序。其序称《道
无卷数。清金綎撰。金綎字丝五,吴县人。此书随笔记录,不分卷帙。首为总论,次为《系辞》、《序卦》,再次乃为六十四卦,次序与诸本迥然不同。又《序卦》论中乃多解《说卦》,标目也不相应。可能是未成之稿,后人以
八卷。清钮树玉(1760-1827)撰。树玉字蓝田,晚年著《匪石子》,学者因称匪石先生。曾游学钱大昕门下,为钱氏所重。隐于贾,博极群书,尤精小学。著作尚有《说文解字校录》、《说文刊误》、《说文玉篇校录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四卷。清叶长芷(生卒年不详)刻。叶长芷,字兰葊,生平里贯不详。此帖摹勒于康熙时代,卷首有“来益堂帖”四个篆字。共有四卷,其第一卷为钟繇的《荐季直表》、《宣示表》、《戎路表》、《力命表》,以及王羲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