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义疑
十二卷。清吴浩(生卒年不详)撰。浩字养斋,江苏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此书取诸经笺注,标其疑义,进行辨析。对经文的疏证,虽偶有可采,大多却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往往顾此失彼,不知变通之理,错讹颇多。当然,吴浩虽于注疏之学未能融会贯通,却也有一定的基础,并非枵腹谈经,剽窃他人者可比。
十二卷。清吴浩(生卒年不详)撰。浩字养斋,江苏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此书取诸经笺注,标其疑义,进行辨析。对经文的疏证,虽偶有可采,大多却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往往顾此失彼,不知变通之理,错讹颇多。当然,吴浩虽于注疏之学未能融会贯通,却也有一定的基础,并非枵腹谈经,剽窃他人者可比。
八卷。清张时为(生卒年和事迹不详)撰张时为字景明,余干(今属江西)人。明福王时贡生。此书乃由其族孙张司直所刻。目列十六卷。首序传目录一卷,次为《学约言》四卷,《读近思录纪言》一卷、《六寤言》一卷,《丧
一卷。明陆俸(约1522前后在世)撰。陆俸,字天爵,吴县(今江苏吴县)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为刑部郎中,持法不避权要,以谏南巡被杖,出为宝庆知府,有惠政。弃官归隐桃坞,种橘自资
五卷。明张练(约1556前后在世)撰。张练,字伯纯,武功(今陕西咸阳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官至湖南按察司佥事。著有《太乙诗集》。其集刊刻于万历年间,共五卷,另有《诗余》一卷
六卷。清张烈(1622-1685)撰。张烈字武承,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授内阁中书。十八年(1679)召试博学鸿词,改为翰林院编修,预修《明史》,历任左春坊左赞善。有《史
一卷。清刘光蕡撰。刘光蕡治经,喜欢以古证今,只要能伸其政论,就不必求得合乎经旨。他在卷首“自序”中说:“泰西宪法精理,《尚书》二十八篇已阐之,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克知灼见以任人,博采庶言以为法。
一卷。汉邹阳(生卒年不详)撰。邹阳,齐(今属山东)人。初与吴严忌、枚乘等俱侍吴,吴王因立太子一事怨恨朝廷,阴谋反叛。阳上书极谏,吴王不纳。阳恐祸己,与枚乘、吴严忌至梁,跟随梁孝王。后羊胜等人嫉妒邹阳才
八卷。清徐承庆(生卒年不详)撰。承庆字梦祥,一字谢山,元和(今江苏吴县)人。乾隆五十一年(1786)举人,官至山西汾州府知府。是书专匡段氏之谬,归纳为十五种:(1)“便辞巧说,破坏形体”;(2)“臆决
七卷。元郑滁孙撰。滁孙字景欧,处州(今浙江丽水)人。宋景定间(1260-1264)进士,曾知温州乐清县,迁宗正丞、礼部郎官。入元以后,因推荐而被授予集贤直学士。《元史·儒学传》具载其事迹,可参看。该书
十六卷。附《郑氏诗谱补亡》一卷。欧阳修(1007-1072)撰。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历任滁州太守、参知政事、兵部尚书等职。因批评朝政、参预
十二卷。补遗三卷。朝鲜丁若镛(1762-1836)撰。丁若镛字美庸,号茶山,又号与犹堂,朝鲜李朝文学家、哲学家、实学派的集大成者。著作编为《与犹堂全书》传世。《诗经讲义》为《与犹堂全书》第一卷至第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