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二卷。清江标(1860-1899)撰。江标字建霞,号萱圃,江苏元和(今苏州)人。光绪十四年(1888年)进士,官至湖南提学使,以赞成变法维新,戊戍(1898年)后被罢官。标博学,工诗词,著有《红蕉词》
记载十三至十四世纪蒙古族历史的著作。波斯史学家志费尼(Ala-al-Din‘Ata Ma likJuwaini,1266-1283)撰。志费尼出身于波斯贵族家庭,其祖父为花剌子模大臣,父投效蒙古,得到
五卷。清刘楗(1617-1679)撰。刘楗,字愚甫,号公愚,谥端敏,大诚(今河北大城)人。清顺治首科进士,历任台谏,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刑部尚书。在任内,每陈述倡仪、筹边剔弊、察吏、恤民诸大政,无不切
一卷。清胡廷绶撰。胡廷绶字翌屏,安徽绩溪人,生卒年不详。按照《今文尚书》欧阳说,人的五脏(藏)肝为木,心为火,脾为土,肺为金,肾为水;《古文尚书》说则认为,脾为木,肺为火,心为土,肝为金,肾为水。许慎
四卷。明周之际(生卒年不详)编。此编原署“茂苑梯月主人”选辑,实即周之际。又署“古吴隐之道民”校点,未详何人。全书分四集,每集一卷,共收南曲280套。前二集收高明,梁辰鱼等人所作散曲作品,后二集录元、
三十五卷。不著撰人名氏。此书皆取杨慎丹铅诸录,稍加颠倒,窜乱其原来次序,抄合而成的。是伪书中最为拙劣者。大概是奸黠的书贾为了渔利而伪造的,收藏家未及辨识罢了。
四卷。清席鏊(约1744年前后在世)撰。席鏊字景溪,常熟(今江苏省常熟)人,吴伟业之外孙,生卒年均不详。雍正七年(1729)举人,官内阁中书,工诗,对诗法颇有见地。此集有诗三百余首,乃其友杭世骏所删。
八卷。明吴朴撰。朴字华甫,昭安(今属福建)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另著有《渡海方程》、《九边图本》、《医齿问难》等书。该书原名《征伐礼乐书》,后改今名,以追记二帝,故称龙飞。仿《通鉴纲目》体例,记明太
一卷。清刘台拱(生卒年不详)撰。拱字端临,江苏宝应(今属江苏扬州)人。曾著《仪礼传注》一卷、《荀子补注》一卷、《方言补校》、《论语骈校》一卷,已著录。《淮南子补校》是台拱据卢文绍、庄逵吉二人校正后又重
二卷。清许銮(约1885前后在世)撰。许銮,字芸青,又字云卿,安徽桐城人,生卒年未详。同治九年(1870)举人。官全椒县学教谕。诗共六卷。均自同治三年(1864)迄光绪十八年(1892)所作。其中以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