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山遗书
十卷。清劳史(1655-1713)撰。劳史字麟书,号余山,余姚(今浙江余姚)人。全书论述易理,认为“易之为道,细无不该,远无不届”,并用易理来推论人、动植物的属性,但有些论述缺乏科学依据,如推论“鸟足三爪”一条:“飞禽上升属阳,阳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故鸟足三爪……。”
十卷。清劳史(1655-1713)撰。劳史字麟书,号余山,余姚(今浙江余姚)人。全书论述易理,认为“易之为道,细无不该,远无不届”,并用易理来推论人、动植物的属性,但有些论述缺乏科学依据,如推论“鸟足三爪”一条:“飞禽上升属阳,阳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故鸟足三爪……。”
二十卷。清陈祚明(约1665年前后在世)撰。陈祚明,字允倩,钱塘(今属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均不详。他博学善属文。顺治十三年(1656)入京师,以诗酒遨游公卿、名士之间,与施闰章、汪婉等相唱和,名动京师
一卷。明徐孝编、张元善校。徐孝,明末顺天(今北京市)人,不仕。著《合并字学集篇集韵》二十三卷,《重订司马温公等韵图经》即是书所附之韵表。张元善永城(今河南永城县)人,彭城伯骐之后,袭封惠安伯。张氏卒于
六卷。清代陈乔枞撰。据本书自序称,“先大夫出所撰三家诗,遗命足其业”,说明陈寿祺只采集三家遗说,但未作进一步考订。陈乔枞继承父业,编成本书。书中首先列出鲁诗叙录,引用陆玑《诗草木疏》;“孔子删诗授卜商
三十六卷,清舒成龙修,李法孟、陈荣杰纂。舒成龙,字御天,直隶任丘(今河北任丘)人,官荆门州知州。李法孟,任丘人,官陕西西林县知县。陈荣杰,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举博学鸿词。州志可考者有王铢《荆门州
二卷。近人张慎仪撰。张慎仪(1846-1921)字淑威,号芋圃。四川成都人,原籍江苏阳湖。尚著《蜀方言》、《诗经异文补释》、《广释亲》等多种。《续方言新校补》为订补杭世骏《续方言》、程际盛《续方言补正
九十卷。清吴鼎撰。此编采用宋朝俞琰,元朝龙仁夫、吴澄、胡一桂,明朝来知德、钱一本、唐鹤徵、高攀龙、郝敬、何楷十家之说。其论辨去取,别为附录十卷。可能是认为汉、唐旧说略备于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宋儒新义
一卷。清魏裔介(详见《易经大全纂要》)撰。该书对《孝经》分章进行诠释。其训诂字义的标题曰“注”,敷衍语音的标题作“义”。词旨浅近,为课蒙之作。
八卷。明叶朝荣撰。朝荣字良时,福清(今属福建省)人,生卒年不详。隆庆元年(1567)进士,授九江府(今属江西省)通判,官至养利(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知州。著有《芝堂遗草》七卷,及《诗经存固》传于世
一卷。撰者不详。此篇为清周天爵(1772-1853)传记。天爵字敬修,山东东阿人。嘉庆十六年(1811年)进士,道光间曾任湖广总督,以罪革职遣戍伊犁,后起用为漕运总督,兼摄河道总督。咸丰初治安徽军务,
二卷。清周存义撰。存义字宜亭,生卒年及籍贯均未详。官湖北黄州府(府治今黄冈市)通判。道光十二年(1832),湖南瑶民赵金陇起事,湖广总督卢坤亲往督师,周存义参与军事。广东连州(州治今广西合浦)瑶民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