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平定粤匪纪略》。
十卷。清胡在用撰。在用乃永年(今河北永年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进士,官至湖北松滋县知县。该书名为“说注”,本是四书讲章,但于四书义理亦有所发挥。
三卷。清谢振定(1753-1809)撰。谢振定字一之,号芗泉。湖南湘乡人。乾隆年间进士,官至御史。因巡视东城,焚烧和珅宠奴所乘之车,人称“烧车御史”。后升为礼部员外郎,因劳瘁卒。谢振定少有才,尚气节,
不分卷。明黄廷鹄撰。廷鹄,明末人,生卒爵里事迹均不详。该书主要记述历代名臣事迹,录自皋陶至文天祥,共百人。每人各为作传,并系以序赞。书前有周延儒序。
二卷。明谢晋撰。谢晋,字孔昭,江苏吴县人,生卒年未详。工画山水,尝自戏为谢叠山。其名《明诗综》作谢晋。而集末赠盛启东一首,乃自题葵丘(今山东淄博)谢缙。又附见沈大本诗一首,题作寄谢缙。案《易象传》称,
二卷。《前集》二卷。《别集》二卷。《续集》一卷。《渔啸集》二卷。《顿诗》一卷。明顿锐(约1522年前后在世)撰。顿锐,字叔养,涿州(今河北涿县一带)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官代府右长史。锐少负诗
十二卷。明朱衡(1512-1584)撰。朱衡字士南、惟平,万安(今属江西)人。学者。嘉靖进士。历官刑部主事,南京刑部尚书等。嘉靖四十四年(1565)黄河决口,以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定议开新河,筑堤防溃。
三卷,附一卷。清叶德辉(见《周礼郑注正字考》)撰。该书记其祖上叶梦得政绩、著述及杂事。附卷为梦得应酬诗文。梦得北宋末叶人,徽宗时尝司纶诰,对朝章典故;用功颇勤。且博通群籍,工于诗、古文。其藏书之富、著
二十卷。清张宣猷撰。张宣猷身世不详。他杂采各经书中言乐之文,排纂成此书,无所考正。其自序称采诸史者为外编,但外编不见于世,大约此书没有编完。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二十七卷。清陈元龙(1652-1736)撰。陈元龙,字广陵,号翰斋,浙江海宁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进士,授编修,累擢广西巡抚,在粤七年,政绩卓著,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卒谥文简。爱日堂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