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二十二卷。明何良俊(1505-1573)撰。何良俊,字之朗,号柘湖居士。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大笃学,曾二十年不出楼,学识渊博,嘉靖三十二年(1553),以岁贡生特授南京翰林院孔目。著有《四友斋丛说》
五卷。清吴荣光撰。吴荣光(1773-1843),字荷屋,广东南海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改庶吉士,翰林院编修。官至湖南巡抚,署湖广总督,降福建布政使。吴氏少好金石文字,积所得金文,以龚定庵精研篆
十二卷。明宋仪望(约1561年前后在世)撰。其生平见《华阳馆文集》条。此集皆其杂文,卷数相合,是宋仪望的原本。惟许宗鲁、张献翼诸人所作诗集序,皆附录集末,未喻何故,或装辑者误欤。然重编之本,仅有诗五卷
二卷。清毕星海(生卒年不详)撰。星海字崑源,海盐(今属江苏)人。其祖父宏述辑有《六书通》,盖本闵齐伋《六书通》之意,集三代秦汉篆法,以《说文》之字为标首,下列古文、籀文以及鼎彝符印。其体例与《金石韵府
见《丘陵学山》。
八卷。清吴绥撰。吴绥字韩章,江苏无锡人。该书成于顺治年间,采用纲目体,于诸史中择其大事为纲,概括原文作为目,时间起于太古,迄于明末,故以廿二史为名。但作者采摭的并不是诸全史,而仅为坊刻纲鉴,故更为简略
一卷。明王稚登(生平见《吴郡丹青志》)撰。此书历述古来弈品,叙述很简洁。书末附辨论一则,驳诸书附会神奇之说,也颇中于理,此书《四库全书总目》收入存目。
四十二卷。明于慎行(1545-1607)撰。于慎行,字可远,更字无垢,今山东省东阿县人。隆庆进士,官至东阁大学士。慎行学贯百家,明习典故,文学已为时冠。有《读史漫录》、《谷城山馆诗集》等。此书乃其所作
十卷。清杨玉绪撰。玉绪字诞斯,安徽桐城(今安徽桐城)人。是书首有玉绪自序,略谓“于当代诸贤著说,随见随录,散者聚,迂者切,晦者显,疑者决,约而能该,脉络接续,故曰述要。”是书分上下截,下截全列经注,上
四卷。《骈体文》一卷。《诗集》八卷。附《补梅书屋遗诗》一卷。《金陵杂咏》一卷。清王友亮(1742-1797)撰。王友亮,字景南,号葑亭,斋名双佩,江西婺源人。清文学家。乾隆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通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