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
清朝作家。汉军旗人。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曾任内阁侍读、刑科给事中等官。乾隆五十六年(1791),与程伟元第一次将曹雪芹题名《石头记》的手抄本以活字版排印出版,更名为《红楼梦》,120回。一般认为原作只有80回,80回以后稿本未及整理即已“迷失”,经高鹗根据原书线索,续成后40回,使这部小说成为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也有人认为高鄂非后40回作者,只是对当时各种续稿加以整理和补订,使全书成为120回今本。此外,高鹗还著有《兰墅诗钞》等。
清朝作家。汉军旗人。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乾隆六十年(1795)进士。曾任内阁侍读、刑科给事中等官。乾隆五十六年(1791),与程伟元第一次将曹雪芹题名《石头记》的手抄本以活字版排印出版,更名为《红楼梦》,120回。一般认为原作只有80回,80回以后稿本未及整理即已“迷失”,经高鹗根据原书线索,续成后40回,使这部小说成为一部结构完整、故事首尾齐全的文学巨著。也有人认为高鄂非后40回作者,只是对当时各种续稿加以整理和补订,使全书成为120回今本。此外,高鹗还著有《兰墅诗钞》等。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中国佛教胜地之一。与五台山、峨眉山、九华山、普陀山齐名。位于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西北20余公里处炼洞区境内,为宾川、洱源、鹤庆三县交界处。该地山势背西北面向东南,前伸三支,后出一趾,形似鸡爪,故名
?—1790清代西藏贵族。藏族。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之父。后藏白朗宗吉雄谿卡贵族。乾隆四十七年(1782),其子被确认为呼毕勒罕(转世活佛)后,于五十三年(1788),清高宗赐以公爵称号,赏戴花翎。五十五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见“阇阇干”(2105页)。
见“阿勒楚博罗特”(1247页)。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地名、县名。位于我国云南省西南边陲,北接耿马,东界澜沧,西、南与缅甸接壤。唐时属南诏辖地,宋归永昌府,元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时期归孟连长官司管辖,光绪十三年(1887)后属镇边直隶厅。民国年间曾属澜沧
见“阿的讷河卫”(1236页)。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乌忒米氏。嘉庆元年(1796),由健锐营前锋授蓝翎长。随参赞大臣德楞泰出师湖北,继入四川,镇压和追剿川楚陕白莲教起义,赏戴蓝翎。七年(1802),事平,回任。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