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鞭禁忌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在记述元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时蒙古习俗曾指出类似禁忌:凡倚靠在马鞭上或用马鞭去接触箭,皆被认为是罪恶。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辉南县辉南镇。辖域东西132里,南北120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西及海龙府,南接柳河县,北邻磐石县。厅境沿革同※海龙府。明为海西
1794—1874清代伊斯兰学者。字复初。云南太和(大理)人。回族。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第二十一世孙。祖上世习伊斯兰教经典,幼年随父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后赴陕西随著名经师周大阿訇攻读伊斯兰教经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643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山只昆、珊竹、撒勒只兀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十世祖孛端察儿之兄不合秃撒勒只之后裔。辽、金时,分布于今呼伦湖以东的辉河与伊敏河上游地区,与※合答斤(合底忻)部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奇卜察克部、乞卜察克部、吉布察克部、希察克部、西布查克部等。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其首领图尔底迈莫特乾隆中曾获二品顶戴花翎。在英吉沙尔城(今新疆英吉沙)东
488—508北魏宗室。字宣德。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太和二十一年(497),封京兆王,拜都督、徐州刺史,以彭城王中军府长史卢阳乌兼长史,州事巨细,皆委之。兄宣武帝元恪即位后,为护军将军
壮族地区古墓遗址。位于广西平乐县城东约40公里处的张家乡燕水村,地处五岭山脉都庞岭南侧,为战国时代西瓯人(壮族先民)居地。1958年发现,1974年清理发掘。共发掘165座墓葬,其中战国墓占110座,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即“玄烨”(622页)。
见“㑽郎让”(2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