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行国
见“乾陀罗”(1982页)。
见“乾陀罗”(1982页)。
藏语音译,意为“住在寺庙周围的人”,汉称“花户”。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流入本地的自由民的称呼。与西藏地区的※“塔娃”相似。无份地,靠佃耕少量土地,佃磨房,当雇工和从事各种副业生产维生,无政治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 —976宋初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使。※曹元德子,※曹元忠侄。宋太祖开宝七年(974),叔曹元忠卒,袭职。笃信佛教。在任期间,一心修建功德窟。太平兴国元年(976)卒。
清代藏族土司。在四川省甘孜县境内。全称“霍尔甘孜麻书安抚司”。雍正七年(1729)受封,领地一在甘孜麻书乡和大塘坝,一在道孚县麻孜乡。据乾隆《雅州府志》载:辖600余户,年贡银数十两。光绪二十五年(1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字靖堂。道光六年(1826),任承德府知府,逾4年,擢热河兵备道。著有《承德府志》80卷。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祥年号。1205—1225,凡21年。
古县名。原为吐谷浑居地。晋末,吐谷浑王阿柴(才)所筑浇河城,即在此县西120里。北周建德五年(576),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取其地,置县,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东。唐上元(760—762)后,地入吐蕃,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末砖雕工匠。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同治光绪年间,生于回族砖雕之乡河州,幼受砖雕工艺熏陶。集民间工艺之长,形成自己的风格。擅长花卉草木。作品内容丰富,构图均衡,线条流畅、刀法纯熟,装饰性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