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缺地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护军,每人给以6名;马甲,5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高宗弘历谕:盛京旗地余地417800余垧,内除应拨随缺官员地16900余垧、兵丁地48500余垧外,其余地亩应一并入官。三十七年(1772)又谕:盛京马甲之随缺地亩,皆为养赡该处满洲而设。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护军,每人给以6名;马甲,5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高宗弘历谕:盛京旗地余地417800余垧,内除应拨随缺官员地16900余垧、兵丁地48500余垧外,其余地亩应一并入官。三十七年(1772)又谕:盛京马甲之随缺地亩,皆为养赡该处满洲而设。
见“札木哈卫”(434页)、“写猪洛卫”(425页)。
唐代南诏大臣。亦作段琮榜、段宗榜。《僰古通纪浅述》又称之为金缙。白族。太和(今云南大理)人,一说为汤(亦作汤池,在今云南宜良)人。系※段俭魏(段忠国)孙字辈。世为南诏大将。丰佑(823—859年在位)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即“宫户”(1749页)。
见“乙毗咄陆可汗”(5页)。
土族第一代纳土司。蒙古族,一说藏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纳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部落归附明朝,授总旗,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200余户、男女1068人。附纳土司世系(居地西宁
即“安答”(902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藏语“Sprul pavi sku”(朱贝古)的译称,意为“化身”,又译作“活佛”。此名唐吐蕃时已有,但仅系对赞普神化的誉称。元初西藏噶玛噶举派开始实行“化身”转世继承制,即推选一幼子为前辈上师的继承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