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沙赤
见“阿沙”(1192页)。
见“阿沙”(1192页)。
见“医巫闾山”(1063页)。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西藏地方政府设在拉萨北扎什地方的造币厂。宣统元年(1909),设置。铸有称“桑冈郭田”、“雪阿”、“格桑章噶”的银币和称作“噶启介”、“噶阿”“噶启松”的铜币。次年被驻藏大臣查封。同时另铸造称为“宣统
约1517—?明文史家。号云浮叟、一号适适生、胆亭主、泰清丈人、五口山人。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生于官宦世家。自幼立志要续修祖父丁仪未完成的族谱,万历十五年(1587)修成。因避倭寇侵扰,潜
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同仁四寨子一带。每年夏历六月二十一日举行。届期,人们身着盛装,先在本村神庙(二郎庙)进行煨桑,跳神,纪念本村神灵,然后进行歌舞、踩高跷等文娱活动,并轮流到各村演出。各村的人在村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裴满申、费摩、排磨申、婆由满(懑),《高丽史》作排门异。来源于部名。分布婆多吐水(通说为黑龙江省境蜚克图河)、蒲(婆)卢买水(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又名布雅密河
苗族民间祭祀风俗。又称邀请龙,敬龙。苗族以龙为吉祥富贵之象征,备加崇敬。祭祀时祈祷龙神庇护地方安宁、风调雨顺、人畜兴旺。湘西、黔东比较盛行,黔东南、桂北等地也有类似庆典。每年二月、八月或十月中择日举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里克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伊拉喀卫,并说清代有伊拉喀站,在齐齐哈尔东北354里。
清代以内府汉军人编设的※内佐领之称。康熙中(1662—1722),内务府三旗各额设旗鼓佐领6,合18佐领;每佐领披甲80名,以充内府包衣禁卫兵。皇子分封分府时,例有旗鼓佐领内人丁之赐。下五旗包衣参领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