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洪达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
突厥汗国官名。常见于西突厥诸部,与※俟利发共同评议国事,参预决策和政务处理。《隋书·西突厥传》:其“官有俟[利]发、阎洪达,以评议国事。”
即“龙佑那”(496页)。
著名白文石碑。全称《词记山花·咏苍洱境》。因以白族“七七七五”式“山花体”写成,故名。立于明代景泰元年(1450),原镶嵌于云南大理喜洲圣源寺观音殿壁柱间,现存大理文化馆。质系大理石,碑高110厘米,
见“扎童卫”(193页)。
拉枯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祐族地区负责管理佛堂财产的人。过去当地群众普遍信仰佛教,许多村寨都建有佛堂,设专人即“召八”负责保管佛堂一切财产,佛堂每年所收谷子(每户向佛堂奉献的“香腊钱”)和年节、
?—1756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达什达瓦妻。达什达瓦死后,代辖众。清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率部众迎降。秋,阿睦尔撒纳举兵反清,因不堪凌虐,率众6千余人迁驻巴里坤,获车臣默尔根哈屯号,意
765—830唐朝文臣。字蹈中。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工部尚书、东海郡公※于休烈孙,给事中于肃子。少时以家世负文史盛名,志行修谨,为时人所称。登进士第,为秘书省校书郎。后自协律郎、大理评事试监察御
?—1791西藏地方官员。藏族。七世达赖喇嘛之侄,辅国公贡噶丹增之子。继承父爵。与达赖喇嘛、班禅及掌办商上事务者均保持联系。乾隆五十二年(1787),与子在拉萨新建乃觉拉康寺院。次年,任噶伦,陪驻藏大
见“迪化”(1427页)。
俗称石窟寺。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寺。位于上京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东南峡谷中。上京为契丹国都,亦是契丹民族发祥地。寺建于天祚帝乾统九年(1109)。现契丹原寺已湮,凿于桃石山下50米高处的石窟至令
1601—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侄,※穆尔哈齐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骑都尉。清崇德三年(1638),授刑部左参政。四年,封三等辅国将军。五年,擢镶白旗满洲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