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德拉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宜和维护社会秩序均依据传统的习惯法则,它往往与宗教迷信相结合,群众必须遵守,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一些地区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也逐渐成了维护富人利益的工具。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宜和维护社会秩序均依据传统的习惯法则,它往往与宗教迷信相结合,群众必须遵守,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一些地区随着阶级分化,习惯法也逐渐成了维护富人利益的工具。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萨满的保护和辅助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据传,萨满能通神,抗击恶魔,全赖其保护和辅助。有4种爱米:伯日布克爱米、苏日莫克爱米、图温特爱米、布尼优爱米。前
见“肇州”(2482页)。
?—883或887唐末节度使。本姓朱耶(一作朱邪),名赤心,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治今甘肃兰州西北)。阴山府都督、代北行营招抚使※朱耶执宜之子。初袭父职。曾与唐将联兵击回鹘,破石会关,平潞州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三十四部之一,居松州、平州之间,下辖啜勒、速古、腆你、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也称沙尔沁召。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郊。面临黄河,背依大青山。分旧召和新召两处,新召在旧召西侧。相距约800米。旧召,据说建于明代,蒙古语“称伊拉古克散苏默”,原规模较小,仅有两座佛殿和
见“萧乐音奴”(2000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意“林木中百姓”)之一。元太祖二年(1207),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北征林木中百姓时,归附蒙古,其地成为术赤的封地。
元代宣政院在乌思藏地方所置地方政权名。亦称萨迦政权、萨斯迦政权。藏传佛教后宏期,乌思(前藏)、藏(后藏)地方款氏(亦作昆氏)家族高僧贡却结布,在萨迦(今西藏萨迦)建寺立宗,创萨迦教派。传至四祖萨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