迤逦免
即“乙林免”(4页)。
即“乙林免”(4页)。
?—1236蒙古国皇子。又译曲出、斡赤、阔除。孛儿只斤氏。太宗第三子。曾被定为汗位继承人。太宗七年(1235),蒙古军三道攻宋,率军取中道,拔枣阳,徇襄、邓,入郢,掳人口、牲畜数万而还。次年冬卒于军。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坡陀”,即“地面不平坦”之意。金代女真人不论男女,皆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撒改之子※完颜宗宪本名阿懒,海陵王之昭妃亦名阿懒。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四位赞普。姓勃窣野。※定赤赞普与索塘塘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曾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美赤赞普嗣。
?—838唐代吐蕃名僧,赞普赤德松赞时的参政高僧。又称“娘·定增桑布”。曾获“钵阐布”称号,故又称“钵阐布定埃增”或“钵德娘·定埃增”。初任赞普幼年之师僧,为吐蕃史上第一位赞普的“师长”,深受器重。后
景颇支语音译(载瓦支语称“准”)。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其来源通过买卖、人身抵债、掠夺等。一般分为“星南木样”(家内奴隶)和“昂木样”(家外奴隶)。前者与主人同居,随主人姓,称主人为父母,
690—754唐朝文士。字紫芝。河南人。鲜卑元氏。父为延州刺史。少孤贫,事母以孝闻。开元二十一年(733),登进士第。授邢州南和尉,佐治有惠政,召补龙武军录事参军。后为鲁山令,秩满,南游陆浑(今河南嵩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即“只儿斤”(551页)。
1620—1639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和硕图额驸之子。天聪八年(1634),袭父三等公爵。九年,命专管四牛录。崇德元年(1636),封其所尚公主为固伦公主。三年,任纛章京。四年,随贝勒岳
清代居住于蒙古高原南部之蒙古各部总称。因其居地位于蒙古中部戈壁南缘,故称。有内札萨克蒙古和内属蒙古之分。内札萨克蒙古有6盟24部49旗:(1)哲里木盟:科尔沁、札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10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