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西新加
藏语音译,俗称平地板。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为长约10尺、宽约1尺的木板,两端各有1孔,用皮条系在二牛并立的顶杠上,1人操作,用来平整翻耕后的土地,以便下种。
藏语音译,俗称平地板。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为长约10尺、宽约1尺的木板,两端各有1孔,用皮条系在二牛并立的顶杠上,1人操作,用来平整翻耕后的土地,以便下种。
见“随丁”(2135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巴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
侗族特有的桥梁建筑形式。流行于湖南、贵州、广西。多建在侗族村寨前后的河上。主要建于清末。呈长廊状,上覆瓦以避风雨,故名。一般长20—30米,宽3—4米,最长者达60—70米。为石墩木质结构,以大青石砌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有才识、熟悉营务。光绪二十六年(1900)充当东科尔,帮仔琫公所书算。是年,补放七品管理帐房第巴。二十八年(1902),三十年,升补六品聂木营官。升补五品贡噶尔营。翌年,奏准补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十三年(1415)五月置。治所及辖境在今西藏北部丁青一带。初命头目掌巴伯为指挥使。曾多次护送明廷派往乌思藏的过境使者。奉命修复辖境内驿站,以通使者,为沟通西藏地方与内地的经济、政治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辽金常见的一种民间组织。由崇奉宗教的善男信女集结组合而成。亦作千人邑会。北魏以降,很多地区为建寺造像组成邑、会、社等不同名称的民间组织,人数众寡不一,辽金多达千人,以至二、三千人或更多。此“千”非确指
西藏地名。即今羊卓地区元明代译称。地在今后藏羊卓雍湖畔,今属浪卡子县境。元为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明时称乌思藏俺不罗寨。洪武十八年(1385),设行都指挥使司,委都指挥佥事司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