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木萨克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东北境)。后移居撒马尔罕、霍占等地。次年,父死。常暗通其父旧属,图谋作乱。五十六年(1791),清廷敕谕浩罕封建主纳尔巴图伯克将其拿解,未果。嘉庆三年(1798),因生活潦倒,疏请归降,由于妻兄从中梗阻,未成行。后死于布哈拉。有子3人:玉素普、张格尔和巴布顶。
见“俟利”(1690页)。
书名。①晋代范汪撰。已佚,仅见于陈运溶所辑《荆湘地记》及王谟《汉唐地理书钞》。《麓山精舍丛书》辑9条,文甚简略。 ②南朝宋善化崇人盛弘之撰。所著地志为3卷本,已早佚。清人陈运溶从《太平御览》、《世说新
见“西夏文大藏经”(714页)。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
见“德格”(2518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老姑娘”。详见“敲哈毛”(2462页)。
见“答里巴”(2239页)。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解放前我国云南省怒江地区的傈僳、怒、独龙等民族一种古老的渡河交通工具。上述民族地处高山峡谷,境内河流湍急,过去人们渡河大多以竹篾编成粗索,固定在河流两岸的山坡上,一端高一端低,通常两根并排,相距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