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巴
见“最玛”(2221页)。
见“最玛”(2221页)。
见“张承奉”(118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河卫、尼满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乌苏里江以东伊曼河流域。宣德八年(1433)八月,亦麻河等卫指挥佥事抄刺李等入朝贡方物。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泰定三年(1326),世祖第九子镇南王脱欢子宽彻普化(又作宽彻不花)受封。
①(?—1654)清代蒙古王公。浩齐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奇塔特昆杜棱额尔德尼车臣楚琥尔子。号额尔德尼。为避察哈尔部侵扰,往依喀尔喀车臣汗硕垒。崇德二年(1637),率众附清,三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40一451年,凡12年。
见“移剌元臣”(2067页)。
藏语音译,又作囊生。意“家中饲养的”,通常译作“家奴”。旧时西藏属民中的一个等级的称谓。其中绝大多数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没有自营的经济,衣食靠主人供给,得世代在主人家中或庄园内从事各种劳役,主人可将他
见“塔鲁木卫”(2162页)。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