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木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实勒们河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正月所设失里绵卫和永乐七年(1409)九月所设失里木卫均作实勒们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实勒们河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正月所设失里绵卫和永乐七年(1409)九月所设失里木卫均作实勒们卫。
?—1785清朝大臣。纳喇氏。满洲正白旗人。乾隆初,以世管佐领授三等侍卫,累迁至镶红旗蒙古副都统。相继驻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噶尔(今喀什)诸地。乾隆二十八年(1763),任伊犁参赞大臣,旋调喀什噶尔
土家族的猎神。女性,又名梅山、梅嫦。传说有一猛虎危害乡里,此女英勇过人,与虎搏斗,与虎同亡,为民除害。被后人奉为猎神。每逢土家族猎人出猎前必祭祀。因其与虎搏斗牺牲时,衣服被虎抓破,故神位均设在偏僻角落
见“二十四史”(6页)。
清代八旗汉军中兵种之一。始设于后金天聪五年(1631),太宗皇太极命名为“乌真超哈(重兵)一旗”。因系由八旗※汉军枪营、※汉军炮营以及护炮的※藤牌营所组成,故名。
书名。原名《蒙古秘史》,蒙古语为《忙豁仓·纽察·脱卜察安》。不著撰人姓氏。明刻本12卷。《永乐大典》收录本15卷。原为蒙古皇室秘籍,藏国史院。元亡,明人得之,分段用汉字音写蒙古语原文及旁译、总译,共2
见“艾克木汗”(437页)。
清末新疆官署名。光绪十八年(1892)置。治所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不久改称转运抚辑局,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和转运军粮等事务。由喀什提督和喀什道台委派旗官一名管理局务,为当地军政长
见“萧孝友”(1994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
古代黎族一个支系。近人又称“杞黎”,内中有一部分还被侮辱性的称作“生铁黎”,形容其“顽如生铁,不服教化”。大多居处五指山腹地,历史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受汉族影响不大,主要从事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迄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