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
1841—1904清末开封农民抗粮罢市运动领导者。开封市郊东乡治台村人。回族。早年参加河南民间秘密会社“仁义会”。为人刚正,好打不平。光绪三十年(1904)秋,因清政府强迫该地农民补交沙荒地税粮,领导
参见“桑昂曲宗”(1965页)。
见“宣懿皇后哀册”(1748页)。
见“萧仲恭”(1993页)。
金朝公主,蒙古成吉思汗皇后。女真族。完颜氏。卫绍王完颜永济女。至宁元年(1213),蒙古军围中都(今北京),金宣宗遣使求和。贞祐二年(1214),命完颜承晖赴蒙军议和,接受成吉思汗提出的许和条件,献童
藏语音译。又作群则。意为“作佛事者”。多为贵族僧侣,是靠向寺院及大堪布等发放布施而取得寺内免差特权者,分错钦(主佛殿)、扎仓及康村三个等级,依布施多少而定。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撒不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瓦里。
指沙俄侵略者。一作罗杀、罗沙、罗叉。原义为印度神话中的恶魔,数目很多。清初,沙俄侵略者一批批侵入时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流域,奸淫抢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是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按谐音(罗斯、俄罗斯)称汉
见“赤成仁钦”(10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