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旺顿柱
清代西藏贵族。西藏打箭炉境内泰宁寺附近人。藏族。十一世达赖喇嘛※凯珠嘉措之父。道光十八年(1838),其子确认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后,随同入藏。因呼毕勒罕年幼,受命在藏居住,随侍经理。清朝按例封其为公爵。噶厦政府照例赐庄园、百姓,成为西藏大贵族之一。二十二年(1842),准与达赖喇嘛所遣之巴雅尔堪布一同呈进贡物。二十八年(1848),赏宝石顶戴,双眼花翎。同治九年(1870)病故,十一年(1872),准其子朗结绷承袭。
清代西藏贵族。西藏打箭炉境内泰宁寺附近人。藏族。十一世达赖喇嘛※凯珠嘉措之父。道光十八年(1838),其子确认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后,随同入藏。因呼毕勒罕年幼,受命在藏居住,随侍经理。清朝按例封其为公爵。噶厦政府照例赐庄园、百姓,成为西藏大贵族之一。二十二年(1842),准与达赖喇嘛所遣之巴雅尔堪布一同呈进贡物。二十八年(1848),赏宝石顶戴,双眼花翎。同治九年(1870)病故,十一年(1872),准其子朗结绷承袭。
?—1682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那木都禄氏,以地为姓。顺治四年(1647),由笔帖式授吏部副理事官。八年(1651),授骑都尉世职。十二年(1655),擢吏部郎中,因事革世职降为员外郎。十八年(1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土族语音译,意为头饰。民和土族称为凤凰头。民国初年土族妇女的头饰。流行于今青海省互助、民和、大通等地。分吐浑扭达(又记为托欢·扭达,汉语称干粮头,形似圆饼)、捺仁扭达(汉语称三叉头,形似三支箭)、适格
亦名跳神。原系壮族师公做“道场”时的舞蹈,今改进为壮族民间舞蹈艺术。流行于广西河池、南丹、宜山、来宾、柳江、鹿寨、融安、贵县、邕宁、武鸣等地。相传起源于唐代。宋代名闻京师的桂林傩舞,乃其前身。表演者1
参见“哥邻羌”(183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扎哈喇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喇哈峰,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南900里。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
明代云南顺宁历甸布朗族头人。宣德(1426—1435)初年,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布朗族头人阿答卜等起事,明廷命黔国公沐晟遣人招抚。他以所属5千户归属,愿入朝贡献。宣德五年(1430)五月,遣叔阿类随
见“碎叶水”(2351页)。
?—1196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