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典部
即“乙典女直部”(4页)。
即“乙典女直部”(4页)。
见“王忠”(201页)。
辽末女真乌古论部首领。统门(今图们江)、浑春水(今珲春河)合流之地乌古论部人。女真族。乌古论氏。忽沙浑勃堇之子。金穆宗三年(1096),诱奥纯、坞塔两部作乱,苏滨水敌库德、石烈部钝恩亦叛附之。迎战完颜
?—1861清咸丰年间广西上林壮族起义首领。上林县东(今广西田东县东南思林南、右江南岸)关村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精通诗文。为人刚直侠义,颇孚众望。咸丰(1851—1861)初,被村人举为东关团总。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1640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初管牛录章京事。天聪六年(1632),从征蒙古察哈尔部、兀扎喇地方,均有功。七年,征明旅顺。八年,收服东海虎尔哈部。九年,收服瓦尔喀部,招抚察哈尔部林丹汗之子额哲,
官名。明代在军事千户所内设置的武职土官,以土兵精干者或头目充任,秩阶低于千户,副千户,从六品,主管狱事,亦兼理兵事。百户缺,则代之。
见“北大王墓志”(535页)。
见“弘化公主”(645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地窝铺”。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农民一种季节性的田间临时住房。以竹和茅草构成。当地主要实行刀耕火种,由于耕地分散和年年易地,为了适应山地作业的特点和减少每天路途奔波,各家各户普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即严禁进出帐幕时触及门槛,否则将受到严惩。《黑鞑事略》:“履阈者,……诛其身”。出使蒙古的西方教士约翰·普兰诺·迦宾尼和鲁不鲁乞等都因不知此俗而受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