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宏
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开国主※石勒子。后赵太和三年(330),石勒称王,行皇帝事,受封散骑常侍、都督中外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大单于、秦王,使镇藩。四年,父病,太尉、中山王石虎专权,擅召其离藩镇职守,羁留不遣。延熙二年(334),因对石虎肆杀赵将郭敖有怨言,被囚于崇训宫,次年,被杀害。《资治通鉴》系被杀事于延熙二年。
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上党武乡(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开国主※石勒子。后赵太和三年(330),石勒称王,行皇帝事,受封散骑常侍、都督中外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大单于、秦王,使镇藩。四年,父病,太尉、中山王石虎专权,擅召其离藩镇职守,羁留不遣。延熙二年(334),因对石虎肆杀赵将郭敖有怨言,被囚于崇训宫,次年,被杀害。《资治通鉴》系被杀事于延熙二年。
即“苦叉”(1330页)。
古地域名。亦作竹隅、竺隅。属古门隅的一部份。位于今不丹境内扎西岗一带。13世纪,藏传佛教主巴噶举派于此传教兴寺,遂成为该教派的势力范围,故名。西藏墨脱县自称主巴的门巴族先民曾在此定居。
见“火不思”(392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西夏法律著作。系西夏《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之后的修改本。写本,蝴蝶装,页面有23×17厘米、20.5×14厘米、21×13厘米、20×12厘米多种,共1000多页。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西夏的政治、经济、军事
清代官署名。户部置,以稽核京城八旗官兵俸饷等项发放事宜。设满洲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掌处事,无定员。俸饷册档,悉由各旗※俸饷房查造,于一定期限内由各旗都统咨送户部,该处据册载人员升迁除授、挑补病退及截俸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
①(1271—1304)伊儿汗国第七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阿鲁浑汗长子。幼抚育于祖父阿八哈汗处,习蒙文、畏兀儿文。阿鲁浑在位时,承袭父原有封地呼罗珊、祃拶答而及剌夷、火木思。成宗元贞元年(1295)
?—933姓萧,小字岩母斤。契丹族。遥辇氏宰相剔剌之女,部落联盟军事首领※撒剌的(德祖)妻,为契丹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生母。生五子,阿保机为长子。唐哀帝天祐四年(907)正月,阿保机燔柴告天,称皇帝后
即“拜唐阿”(16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