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见“镇西府”(2510页)。
以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一作移典部。清文献作伊德,谓蒙古语,令食之意。部民原为长白山星显水(今吉林省布尔哈通河)、禅春河(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之嘎呀河)女真人。辽时签为猎户,迁居高州(治今内蒙古赤
参见“弓力”(137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
?—1061辽后族。汉名知足。字阿里懒。契丹族。北院枢密使※萧孝穆子,兴宗仁懿皇后※萧挞里弟。史载其性忠果,晓世务,有经济才。自幼,在宫中长大,得兴宗宠爱。重熙六年(1037)入仕,为弘义宫使。累迁同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等地傣族土司辖区内的一级行政单位。相当于区或乡,大小不一,小的辖四五寨,大的10余寨。设㽘头一人,负责下达土司命令和各种粮款差役的摊派,并有权处理辖区内公共事务。由
见“耶律吼”(1301页)。
?—18高句骊国第二世王。一作儒留、孺留、如栗、闾达。※朱蒙子。生于朱蒙离夫余后。朱蒙建国第19年(前19年)四月,与母礼乐逃离夫余至朱蒙处,被立为太子。是年九月,父死,继王位。在位时,以夫余强大,仍
古族名。又作儋林、林人。《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此胡种落依阻林薄,因曰林胡。”春秋晋文公(前636—前628年在位)时,分布于晋北,即今山西北边。至战国赵武灵王(前326—前299年在位)时,迁至赵
即“色勒库尔”(8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