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丹培吉楞
见“古雷寺”(441页)。
见“古雷寺”(441页)。
土官授职凭证(类似委任状而记录有关事项)。清制:凡投诚归顺钦准承袭或封赐的土官,须由兵部武选清吏司给予“号纸”,上书功次来历,宗派亲疏及所授职名。经兵部在此与所存《世职顶辈簿》专页骑缝用印,即将印一半
见“大都留守司”。
政治制度名。明朝在赣南畲族地区实行的统治措施之一。又称“十家连坐”。明正德年间(1506—1521) ,赣南畲、汉人民曾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清王朝派王守仁进行军事镇压的同时,又在城乡普遍推行此法。“
?—1692①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八世孙,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长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随父赴库伦伯勒齐尔盟,授札萨克。二十六年,率宰桑额尔德尼额尔克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
见“玛罕木特”(953页)。
俄籍卫拉特喇嘛。又译丹必扎拉参、嘉喇嘛、札喇嘛。自称为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阿睦尔撒纳之孙。1890年受沙俄派遣,到外蒙古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一带活动,向杭达多尔济等蒙古上层鼓吹民族分裂、散布亲俄思想,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见“白马岭之战”(607页)。
见“西夏中兴行省”(7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