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千长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共事务,协助官府缉捕和征收钱粮。办事仍沿用原有的习惯法,处理重大问题得和排内老人一起商量,不脱离生产劳动。延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国民党在当地推行保甲制时废。
简称“瑶长”。清在粤北瑶族地区委任的头人。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人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人的统治,令各排(村)瑶人举老成知事者立。赏给顶戴和俸银,可世袭。职责是掌管排内各项公共事务,协助官府缉捕和征收钱粮。办事仍沿用原有的习惯法,处理重大问题得和排内老人一起商量,不脱离生产劳动。延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国民党在当地推行保甲制时废。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记载,夏历正月第一个“卯日为兔日。缫绵丝谓之兔丝,佩而禳灾”。俗以为用“绵丝”纺线织出的布做衣服,可使人
十六国之一。陇西鲜卑乞伏氏所建。初依附前秦,淝水之战后,乞伏国仁乘前秦兵败势衰之机,聚众10万,于东晋孝武帝太元元年(385)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改元建义,置武城、武阳、安固、武始、汉阳、天水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见“会昌一品集”(832页)。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武术世家。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道光年间(1821—1850)掌教天津清真大寺。为人刚正,备受时人拥戴。功课之余,潜心于阿拉伯文书法。长于改兰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又作钵掣逋。藏语音译,意为“高僧”、“大德”或“大和尚”。《新唐书·吐蕃传》载:“钵掣逋者,虏浮屠豫国事者也。”白居易亦谓“吐蕃宰相沙门钵阐布。”钵掣逋又是一种官职名称,为吐蕃王朝掌管政务的僧人。地位
见“失尔兀赤卫”(591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地名。即今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位于阿坝之西北,北接甘肃省,东邻松潘,南界红原县,西隔黄河与青海相望。所辖唐柯、郎木、多玛三地为牧区,铁布、求吉两地为农业区。部落小而多,俗有十二部之称,即: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