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人弩
见“编架弩”(2308页)。
见“编架弩”(2308页)。
新疆伊斯兰教上层首领自称。一译和卓木、霍加、噶查。维吾尔语,译言“圣裔”。有两种派系:一为色伊提·阿塔系,拥有哈里发后裔证书。一为赘巴尔系,其证书已散失,完全依靠传说和声望树立身份,自称为哈里发阿布别
源自梵文,意为“书写员”、“录事”。当回鹘文在突厥语各部族通行时,用来称呼通晓回鹘文的录事。※叶尔羌汗国时期为汗的私人秘书、近臣。与蒙元时期之“必阇赤”,清代之“笔帖式”或“笔且齐”相同。
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土司班第尔吉之子。雍正(1723—1735)年间袭职。居官狡悍,抗不请袭、奉调。妄令所属民众按户上纳酥油,擅给各土目执照,凡派遣兵马,俱听彼提调,不许别有应付。邻近部落多被招
简称“淀”,亦写作“甸”。契丹民族对水旁平地之称谓(非同中原以“淀”称湖泊之类),如《辽史》所记“黑山平淀”、“黑河平淀”、“辽河之平淀”、“春州北平淀”等。塞北多山岭大漠,凡河旁湖畔,地平土沃,水草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书名。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过程中的奏章汇编。1卷。内收21篇。明吴文华(字子彬,福建连江人,汉族)撰。为万历三年(1575)作者以右副都御史衔巡抚广西时,偕总督凌云翼前往河池、咘咳(今属南丹)、北三(
见“索布多尔札布”(1833页)。
地名。亦称墨竹宫、墨鲁恭噶、墨竹工卡谿等。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部拉萨河沿岸。地处交通要冲,为清代驿站要道。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墨竹工卡宗。1960年与仁青里、乌斯江等谿合并,改为墨竹工卡县。以农业为主,
见“赫哲族”(2422页)。
西域古城名。见《汉书·西域传》、《魏书·西域传》。《新唐书·地理志》作赤山城。汉代为乌孙国大昆弥(王)治所。汉宣帝时(公元前73—49年),曾遣长罗侯常惠率领三校军士屯田赤谷。南北朝时,乌孙西迁葱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