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莎国
见“莎车”(1827页)。
见“莎车”(1827页)。
僚人的一支。唐宋时南平地区僚人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又称板楯七姓蛮、※渝州蛮。相传为※賨民(或板楯蛮)之后裔。分布在今四川巴县东南,南川一带。有部众4千余户。南朝陈祯明年间(587—589),渠帅宁猛
见“虎尔哈部”(1385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东北,是铁末里克河流入查林河处的渡口。清朝在此设有卡伦,属厄鲁特营领队大臣管辖。
参见“内管领”(308页)。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的旁兴、加热萨地区设5个珞巴定的俗称。“定”略似内地的乡、保。位于珞瑜地区的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原为珞巴族聚居地。清光绪七年(1881),※噶郎王统辖了※白马岗,遂在此按地域
怒语音译。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家族的称呼(碧江县怒族称“谷”)。是氏族组织“提其”因人口增殖,根据血缘关系亲疏派生出来的近亲集团,多者20—30户,少者8—9户,聚居在同一村落,有公共的山林和火山地。每
汉末女诗人。又作蔡昭姬,名琰。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东汉名儒蔡邕之女。自幼博学多才,深通音律。16岁时嫁河东人卫仲道。不久夫死,无子,归母家居住。汉献帝兴平二年(195),战乱中为胡骑所虏(一说为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府泸溪县。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改为州。四十七年(1708),置厅,治所在镇溪所城(今湖南吉首西南)。隶辰州府。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辖有苗族
见“耶律唐古”(1318页)。
见“劾里钵”(1495页)。